外国公司可注中国驰名商标
〖2002-9-20 15:1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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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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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这个新条例明确了外国企业可以像中国企业一样,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点受到了普遍欢迎。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介绍说,修改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也就是说,无论是已注册的还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保护的方法都是“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
喜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戈征铮说:“国家有关部门会针对假冒的青岛啤酒进行查处,因为它是驰名商标,但是喜力在中国的打假行为很难得到同样的支持———虽然Heineken在国际上是著名商标,但由于过去在中国没有注册,所以得不到有效保护。现在,我们在中国还有两起针对制假者的官司。”
长期以来,对付制假售假者,一直是在华外资企业非常头疼的问题。微软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指出:“中国软件市场巨大,但是通过正当渠道销售的软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过去,我们发现假冒产品,希望警方介入调查时,常常遭到拒绝,因为我们不是驰名商标。我们只好自己雇人来查假。”某外企的法律顾问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李顺德教授则认为,其实中国对国外商标一样保护。他举例说,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有人想注册日本一些著名电器公司的商标,就遭到了有关部门的拒绝。至于一些外企在中国的打假行为得不到警方的支持,李教授认为,这是因为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对国家相关法律理解得不确切。不过他也承认,“虽然中国政府在商标保护方面没有规定说外国企业不可以申请驰名商标,但是现有的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里,确实没有外国商标”。
一周前,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在北京嘉里中心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介绍中国的新《商标法》。来参加会议的,是该协会下属的83家外企。
“我们对于中国政府在完善《商标法》方面的举措感到非常兴奋。”一位刚从机场赶来、还拉着行李箱的老外说,“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又进了一步。”
在这个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助理巡视员董保霖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新增加了22条规定,做了局部修改的有34条,未做修改的仅有3条。《条例》还增加了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的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文书提交与送达的有关问题,增加了行使商标权利的限制性的条款,增加了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的条款等,基本体现了中国对世界的承诺。”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说,国外公司如何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具体细则还在制定中。虽然在几个月内还不能申请,但是这一修改让很多外企感到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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