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500万元重奖首批著名商标
〖2009-2-2 15:5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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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近日,武汉市首批认定了191件“武汉市著名商标”。其中,113件商标共获得政府重奖565万元,这些商标将享受国家“驰名商标”的特殊奖励待遇。
 《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于2008年元月5日施行。从2008年3月开始,武汉市开展首次“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活动。经商标所有权人自愿申请,企业自愿申请、工商部门审查并公告、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南极峰羽绒服”、“张店鱼面”等191件商标获得认定。
    据武汉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王维利介绍,武汉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该商标将享受国家“驰名商标”的特殊奖励待遇。王维利表示,所谓“品牌”并非企业的名称或字号,而应该是“商标”,商标一旦注册,在其有效期内可以得到全国范围内的保护。“武汉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有望刹住长期以来存在的“傍名牌”歪风。(卢水平 王佳 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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