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修改《商标法》应对“入世”
〖2001-8-14 4:3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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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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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了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中国正在对《商标法》进行第二次修改。
据最新统计,截止到去年底,中国商标注册申请达到二十二万件,从一九七九年算起,中国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已达一百三十一万余件。中国商标注册年申请和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目前均居世界前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国屏说,随着中国融入世界经济,商标权的保护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国将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各国商标主管机关在商标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共同解决所面临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中国于一九八二年颁布了《商标法》。在商标保护方面,中国形成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并行的双轨制。与此同时,伴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的逐年迅速增加和商标纠纷案的大量出现,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注册商标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确定执法重点;对商标印制、生产和流通环节实施全方位监管,查处了一批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商标侵权案。
据统计,截止到去年底,全国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种商标侵权案件二十五万余件,对商标违法人罚款总额达六点五亿元。
为了适应中国商标注册和管理需要,中国于一九九0年逐步推行商标代理制,并在商标代理行业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到二000年底,中国已有一百五十一家商标代理机构,一千名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的商标代理人。
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必将给中国的商标事业发展提出新课题。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国屏提出三项措施:一、提高商标注册的质量和效率,大力发展商标文化;二、加大商标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三、结合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引导企业通过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实现集约化经营,争创名牌,以品牌竞争策略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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