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wtp# 昨日,冰点水公司宣布将向侵权最严重的青岛啤酒集团索赔2000万元。
该公司称,从今年5月开始,他们就不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抱怨其“新产品”的口味。倍感蹊跷的冰点水通过点查发现,这种新产品原来是青啤与一日企合资的青啤朝日饮品公司生产的“冰点红茶”。7月中旬,该产品开始在山东卫视和新浪网上发布有关广告。
“冰点”商标1996年就已注册,经评估价值10059万元。让冰点水愤怒的是,由于青啤集团是全国知名企业,许多消费者还认为冰点水公司侵了青啤的权。
青啤朝日饮品有限公司缺却表示,该公司的商标是“冰点红”,去年就已注册,注册种类是茶饮料,这与冰点水的注册商标并不冲突。有关专家表示:青啤朝日注册的是茶饮料,重庆冰点水注册的是另32类商品,不在同一类。而不在同一类的商品,即便是使用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都应不属商标侵权。但工作人员同时指出:根据《商标法》第52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所以,在认真对比两个商标之前,很难断定青啤是否存在商标侵权的事实。
据了解,冰点水已拟定起诉青岛啤酒的方案,正在上海、山东、广州、深圳等地收集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