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域名争议:先下手为强
〖2002-9-27 16:5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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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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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注册域名将被注销!近日,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及其程序规则,该规则将于2002年9月30日生效。同时,《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也将生效。
解决办法明确列举了三个恶意注册行为:一、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CNNIC主任毛伟告诉记者,如果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裁定投诉成立,则有关域名将无偿转移给投诉人,或者被注销。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非驰名商标如果是不同类别的产品,可以注册同一名称的商标。比如像“七喜”,就有饮料和电脑。所以,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商标的厂商注册以品牌名称的域名,都会受到保护,“谁先注册就算谁的。”另外,同一企业名称但所在地区不同,也会出现同名情况,也是“先注优先”原则。
据悉,此《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所处理的争议域名限于CN域名和中文域名,“.com”不在此列。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为首批获得CNNIC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也将于9月30日开始受理CN域名和中文域名的争议投诉,争议将在45天至60天内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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