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花花”一族,“公子”败给“王子”

〖2002-10-7 14:2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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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近日从湖北省商标事务所传出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日前已裁定,美国花花公子企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商标异议不成立,湖北的“花花王子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据介绍,1999年5月,湖北潜江一家制衣公司申请的服装商标“花花王子”被国家商标总局初步审定,但美国“花花公子”随后提出异议,认为“花花王子”是其近似商标,不能被注册。在经过调查后,国家商标局认为,尽管两商标使用商品类似,但英文商标为“PLAYBOY”的“花花公子”,没有将其对译的中文在“服装”一类上注册,故不能享受专用权,而“花花王子”注册在先,“花花公子”的异议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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