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行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制度已成定势。近日,来自西湖、钱塘、越州3大龙井茶产区的135家制茶企业拿到了“龙井茶准用证”,此举意味着对名茶龙井的保护,又多了一道醒目的“护身符”。
    近年来,浙江对龙井茶保护颇费苦心。此前,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基于此点,只有杭州、钱塘、越州3大产区出产的茶叶,才能称之“龙井茶”,否则就属于侵犯商标。
    日前由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首次颁发的135张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更是将3大产区茶叶原产厂家细化。诸暨市工商局赵先生称,正宗的龙井茶都得贴“龙井茶证明商标”,在外包装上体现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编号、中国地理标志。
    事实上,被列入龙井茶地理标志范围的3大产区18个市县,并非辖内所有茶叶企业出产的茶叶都能冠以“龙井茶”名头,某种程度而言,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制度的推出,能遏制同一产区茶叶“鱼龙混杂”的尴尬局面。
    在过去的2009年,同处龙井茶越城产区的诸暨一制茶企业,未经许可在茶叶罐上印有侵犯龙井茶证明商标的图案标识,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后,罚了8万元。相关人员解释,2010年开始,凡诸暨市内各茶叶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需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及其他包装物上使用与龙井茶证明商标相同或相似标识的,均属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和打击。
    诸暨绿剑茶业有限公司系此次135家拿“准用证”企业之一,此举意味着绿剑茶业生产的龙井将首先得到官方认可。该公司一吴姓工作人员称,近年来仿冒龙井茶现象越演越烈,严重损害了龙井茶的声誉,这样一来,可有效打击假龙井茶的产业链,不再是厂家喊龙井就是龙井了。
    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春茶开始,所有龙井茶都要贴统一的证明商标,企业商品商标也将同步使用,即实行双商标制度。龙井茶证明商标还将按西湖产区、钱塘产区、越州产区进行分区管理,生产企业必须在商品包装上标明产区名称。消费者只需看包装和商标,就可以识别真假龙井茶。(记者 杨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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