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商受让“皮尔·卡丹”商标板上钉钉

〖2010-1-7 8:3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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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人民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树大招风。温州商人收购鼎鼎大名的皮尔·卡丹商标一案,早已搞得满城风雨。

  几天前,又有媒体以《收购皮尔·卡丹生变 温商3300万欧元汇款“失踪”》为题,大爆孙小飞等四温商率先发起的皮尔·卡丹中国部分商标收购案,正遭遇突然变故。并称法方没有收到收购款,皮尔·卡丹商标鹿死谁手仍处于悬念中。

  自2009年8月份,皮尔·卡丹收购案半路杀出个“上海中服”以来,诸如此类的消息就开始满天飞。同时也让这起中国民企海外收购案在变得扑朔迷离的同时,也陡增戏剧性和可看性。

  在这层层迷雾背后,真相是否被遮蔽?

  孙小飞:对媒体不负责的报道表示愤慨

  6日上午,在电话的那头,温州商人孙小飞对“3300万欧元汇款‘失踪’”的说法表示愤慨,此类报道只是道听途说完全胡扯,不负责任。他说,简单地动动脑子就知道,这么大一笔资金如果没有汇款成功,而像报道所讲的那样因违反外汇管理制度被监管部门“扣留”,那么这是多么大的一件事情啊?从2009年8月份,到现在四五个月的时间怎么可能风平浪静?

  自从收购皮尔·卡丹的消息去年初被媒体报道后,每天孙小飞的手机就接到大量的电话,有采访的,有谈生意的,有提供咨询服务的,让他不堪其扰。孙小飞还表示,在2009年11月下旬,他们就与皮尔·卡丹签订了一个关于收购事项的联合公报。对外界所传的相关事项给予回应和澄清。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皮尔·卡丹采购中心项目已落户

  在收购皮尔·卡丹进行的同时,孙小飞等四位温州商人在温州设立的皮尔·卡丹采购中心项目也在进行之中。

  据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宋金理介绍,皮尔·卡丹采购中心项目是广东温商、卡丹路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小飞联合陈小飞、潘长海、洪建巧等3名温籍企业家收购皮尔·卡丹大中华区业务,在温州开发区投资设立皮尔·卡丹研发生产和物流配送中心的投资项目。

  宋还透露,自2009年初媒体发布以上4名温商收购皮尔·卡丹大中华区业务的消息后,该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就迅速联系孙小飞全力争取皮尔·卡丹采购中心项目落户温州、落户开发区。为了引进皮尔·卡丹采购中心项目,管委会迅速拟定了引进该项目落户开发区的政策建议上报温州市政府,市长赵一德也作了明确批示支持该项目落户开发区。

  2009年8月13日,孙小飞等一行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就皮尔·卡丹采购中心项目落户开发区进行现场考察和对接洽谈,并就该项目落户开发区和管委会达成共识。2009年8月17日,孙小飞等4位温商为收购皮尔·卡丹成立的诚隆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和税务关系迁入开发区。目前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已经为诚隆公司提供了办公场所。温州市政府已经明确皮尔·卡丹采购中心项目落户开发区的相关政策,下一步开发区将根据诚隆公司提供的项目开展方案,经过确认后再申请用地。双方还将签署该项目落户开发区的框架协议,确保该项目尽快在开发区实施。

  记者也从工商部门核实到,诚隆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局登记注册,最初注册地在温州市区一商业楼,法人代表是潘长海。

  汇款被“扣留”不可能

  针对外界所说的3300万欧元汇款“失踪”,法方未收到款项的说法,记者也进行了核实。

  据了解,该3300万欧元款项是于2009年8月从温州工商银行瓯海支行一次性汇出。

  知情人士表示,外界所传的各种说法站不住脚。该款项是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非贸易收付汇相关规定进行的,是以无形资产收付汇规定中商标转让用汇名义汇出。不是外界所说的借用“贸易”名义以规避外汇监管。记者同时也从外汇管理局温州中心支局了解到,该款项并不存在被“扣留”或“失踪”的情况,以商标转让用汇也不需审批。另外,如果法方还没收到款项,怎么可能跟孙小飞签协议,怎么可能去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士也表示,此次商标转让一事仅诚隆股份有限公司上缴的营业税以及皮尔·卡丹的个人所得税,就已经为温州带来了5000多万元的税收收入。

  商标转让确已铁板钉钉

  虽然,中途杀出的“上海中服”让事情变得蹊跷,让外界变得疑惑。但根据记者从各方了解的情况,以及手头掌握的资料,皮尔·卡丹“嫁给”温州确已铁板钉钉,这一点毋庸置疑。

  2009年4月27日,孙小飞等人与法方接洽后,就达成初步意向,签订了《商标转让意向书》,并在5月5日,支付了600万欧元预付款。

  2009年7月8日,双方签订《商标转让临时协议》。

  2009年9月11日,诚隆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国正式同皮尔·卡丹先生签订《商标转让协议》。而就在此关键协议签订之前,诚隆公司已经将双方达成的3700万欧元的转让价格用现款付清,而法方也出具了有效的收据。

  确切地说,这场中国民企与洋大牌的联姻,应该表述为皮尔·卡丹商标转让案。根据协议,皮尔·卡丹先生将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和新加坡注册和经营的《皮尔·卡丹》、《皮尔·卡丹鹦鹉系列》商标,转让给诚隆股份有限公司。后者在上述地区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

  2009年10月19日上午,孙小飞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皮尔·卡丹商标转让的申请。目前该商标转让事宜正处于总局的最后审批之中。

  该付的款项付了,该签的协议签了,很明显,温州商人受让皮尔·卡丹商标一事完全客观真实。

  孙小飞表示,皮尔·卡丹商标不可能出现“一女二嫁”,外界所传的各种消息都是别有用心。现在所转让商标的各项后续事情都在进行之中。(记者 蔡庆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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