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理”香港注册遭遇尴尬
〖2010-1-7 15:1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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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申请注册服务商标遭拒一事日前有了新进展。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作出回复称,“只要消费者认为它纯粹指明服务的特性,它便不能将申请的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同类服务相识别”。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表示,该所将与香港商标审查机关进一步沟通,补充相关材料,争取使狗不理这一驰名商标在香港得到相应保护。
2007年12月,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在香港申请注册使用在第30类包子等商品上的狗不理商标,同时在第43类(餐馆等)申请注册狗不理服务商标,结果,商品商标经审查被核准,而服务商标被驳回。
米阿前告诉记者,天金商标事务所于2009年11月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了相关材料。针对香港知识产权署此次作出的回复,米阿前表示,其一,香港商标审查机关审查时依据的网页证据是否具有权威性,值得商榷。其二,知名度太高,并不是申请人的错,不能因为知名度高,就将狗不理看作是包子的代名词,是包子的通用名称。其三,先有狗不理商品商标注册,后有服务商标注册,是我国商标保护法律的历史使然,因为1993年前不可能有服务商标注册。其四,国际公约、协定及各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注册商品商标,就不能再以该名称注册服务商标。(记者 马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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