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接私单贴公司商标挖“墙角”

〖2010-1-7 17:22: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经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招投标采购的摄像头安装到街头后,竟无一看得清路上的车牌。事隔两年后,经警方查实,原来是“生产”这些设备的深圳某科技公司一高级经理私接业务,买回无牌摄像头贴上本公司商标再倒卖出去赚取其中的高额差价。记者6日从深圳南山警方获悉,这名已离职一年多的某公司前高级区域经理蔡某已被依法刑拘。

  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收到了来自吉首的投诉称,2007年采购该公司生产的摄像头,在使用后发现故障率非常高。经过严格的技术鉴定后,生产商竟发现这款摄像头虽然贴着自家的商标,却不是该公司生产的。2009年10月22日,公司负责人朱某报案。朱某表示,这起假冒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致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2007年负责该公司中南片区销售业务的是已离职的前高级区域经理蔡某。蔡某揽下业务后,私自购买了一批无牌摄像头,以及假冒公司产品型号的标签,将公司商标贴在该批无牌摄像头上,以公司的名义将该批摄像头低价卖给多个客户,从中牟取高额差价。

  目前,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仇日红 翁恩华)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