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奥运顺风车合适吗?

〖2002-10-14 15:0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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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有心的读者近日可以从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公告上看到,一些诸如“庆奥”“粤运”“银奥”等商标已经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这是一些很容易让人想到奥运会的商标。比如“庆奥”让人联想到“庆祝奥运”,“粤运”与“奥运” 字形很相似,“银奥”让人想到“迎奥”。但事实上,这些商标与奥运会没有任何瓜葛。如“粤运”是浙江一家公司的,商标使用于该公司生产的大头菜、海带、黄花菜等菜品。而“庆奥”则属于广东顺德的一家集团有限公司,“庆奥”商标主要用于动物项圈、旅行袋等用品。

  这些商标全部是在去年7月份,正值申办2008年奥运会期间进行申请的。国家商标局于今年六七月间对这些商标申请发布了初审公告。如果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局将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明眼人都知道,企业用这些商标主要是想借奥运打出品牌,做“奥运”经济。那么,“庆奥”“粤运”“银奥”能否申请商标呢?有关专家表示,“奥运”二字不是商标,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约定俗成的称呼。对“奥运”及一些相似称呼申请商标是没有问题的,只是看由谁来申请。这些商标申请,都是在申奥成功之前申请并经初步审查而公告的。由于在此前没有“奥运”这样的商标,因此,当一些公司盯上奥运经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时,是可以通过初审的。国家商标局目前对于与“申奥”“奥运”相关的申请会进行严格地审查,这些申请者恰恰是打了个时间差。

  但是,根据今年4月1日起施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标志归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所有,任何企业未经许可不得借奥林匹克标志生财。专家表示,如在公告期满无异议并予公告,那么就可能会在使用中引起人们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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