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局等29个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1月以来河北省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成果进行发布,并公布了9大典型案例。截止目前,专项行动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12月13日-17日,在专项行动第二阶段“雷雨”集中打击行动中,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部门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场所的重点产品实行集中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河北省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7797人次,5928车次,检查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17722家,检查各类商品321943件,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61件,立案390起,形成了启动专项行动以来的第一个集中行动高潮,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行动,河北省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专项行动自今年11月份开展以来,河北省各级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截止目前,共检查经营主体26577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294个,整治重点区域496处,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7起,案值512万元,罚没金额123万元,其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案件18起,查处侵犯涉外商标案件12起,移交司法机关2起;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 
“雷雨行动”集中打击期间(12月13日-17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检查商品33.8万件,查处案件223件,处理商标侵权案件171起,查处假冒案件52起。其中,张家口市查处的白酒侵权案涉案金额达到百万元以上,唐山市查处的伪劣线缆案金额亦有57万元,这两个案件已移交到司法机关。石家庄裕华区工商局在12月16日一天,即查扣老人头皮鞋10双,欧米茄手表28块,劳力士5块,浪琴手表24块,假茅台酒30瓶,红牛鞋油20万个。唐山市工商局对涉嫌侵犯adidas、nike专有权的494件侵权服装进行了暂扣,并已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各级工商机关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万多份,同时充分发挥“12315”及“一会两站”维权网络监督举报作用,随时受理咨询、申诉举报,确保发现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能够及时得到调查处理,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发现。
自今年10月开始,河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截止目前,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51名,破案22起。此次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2011年3月底结束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3起,破案22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51名,成功捣毁生产窝点15个,打掉犯罪团伙6个,缴获盗版、假冒、伪劣商品数量280万件,配合行政执法出动警力28007人次,清查重点地区2996个,清理网上重点信息1906条。特别是在为期一周的“雷雨”集中打击行动中(12月13日-17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8起,破案6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9名,成功捣毁生产窝点4个,缴获盗版、假冒、伪劣商品数量20万件。
河北省公安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11-83612996-7321,希望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线索;同时敦促已被上网追逃的100名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在专项行动期间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宽处理。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自11月份开展以来,河北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从印刷复制、计算机软件预装等入手,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的巡查,加大对视频、电子商务等网站的主动监管。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取得了实效。
河北省新闻出版(版权)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3886人次,检查商业、文化市场、娱乐场所4020家,收缴非法出版物26620册(张)。在一系列查办的案件中,已进入司法程序案件2件,已进行行政处罚案件4件。已进行行政处罚的四个案件分别是:一、“必杀客”(www.bkill.com)网站私服涉嫌侵权案。处理结果:1.关闭非法网站;2.没收非法所得3000元;3.没收涉案服务器一台;4.处以三倍罚款9000元;二、“君子堂”(www.junzitang.com)网站文字作品涉嫌侵权案。处理结果: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罚款5000元;3.没收涉案服务器一台;三、读写书店(汇文书店)网上销售盗版图书案。处理结果:1.责令停止非法销售行为;2.罚款11000元。四、东博书店网上销售盗版图书案。处理结果:1.责令停止非法销售行为;2.罚款15000元。
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河北省的版权保护水平有明显提高,出版物市场秩序有明显改善。
    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部门在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案件和曝光违法违规企业的同时,深入外资企业、重点企业调研考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并进行沟通,听取企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开展维权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针对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为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同时,各类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等渠道保持24小时畅通,积极受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诉求,解答相关法律咨询,提供法律、信息服务和维权帮助,确保了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河北省将结合“元旦”、“春节”两节市场,进行大规模市场检查,实施“天网”集中行动,重点打击盗版光盘,打击假商标、假专利、假种子,捣毁黑窝点、黑作坊、黑仓库,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和处罚一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9大典型案例: 
1、安新县茂达鞋服有限公司侵犯“卡帕”、“阿迪达斯”、“耐克”商标专用权案
经安新县工商局查明,安新县茂达鞋服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份,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卡帕”、“阿迪达斯”、“耐克”。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标有“卡帕”、“阿迪达斯”、“耐克”的运动鞋500双,涉案经营额1.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运动鞋500双,并处非法经营额2倍罚款3万元。
2、唐山市小山服装批发市场侵犯adidas、nike、kappa等国外商标专用权服装案
12月15日,唐山市局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对小山服装批发市场、小山百汇鞋城、远洋城五联百货商场等商品集散地进行了集中检查,对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和严厉打击。在小山服装批发市场发现有两家商户正在销售涉嫌侵犯adidas、nike等国外商标专用权的服装,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商户所有涉嫌侵权的服装进行了暂扣,共扣押涉嫌侵权服装494件,案值5万元,现已转交小山工商分局立案调查。
3、青县赵某等人制售“板城烧锅”、“板城”注册商标案
经青县工商局调查表明,从2010年9月份开始,赵某等人擅自在自己兑瓶灌装的灰板城烧锅白酒的外包装上使用有“板城烧锅”和“板城”注册商标的字样及外包装装潢。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侵权灰板城烧锅白酒17件(每件6瓶)、侵权酒瓶3960个、侵权外包装箱260个、侵权内包装盒1350个、侵权瓶盖3箱、侵权商标标签1480个。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赵某等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白酒17件(每件6瓶),没收侵权酒瓶3960个、侵权外包装箱260个、侵权内包装盒1350个、侵权瓶盖3箱、侵权商标标签1480个,罚款 20405元。
4、唐山冀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使用伪劣电缆案件
2010年11月,唐山市工商局接到举报唐山冀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在承包的唐山万达广场电缆安装工程中使用的高、低压电缆存在质量问题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相关情况,并现场提取了电缆样品。样品经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验,被确定为不合格产品。经过初步调查,唐山冀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使用的不合格电缆金额达572221.2元,其行为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定罪标准。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唐山市工商局研究决定,案件于2010年12月8日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5、张家口市查获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张家口市桥西区工商局在接到一些烟酒店的白酒存在质量问题群众的举报后,对群众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白酒店铺明察暗访。10月26日,会同当地公安局派出所一举查获了在郊区农村分散的三间平房内售假窝点。经清点,共计查获五粮液、剑南春、洋河蓝色经典系列、金六福、黑土地、小刀等十多个品牌的中高低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白酒3266件2万余瓶,涉案金额百万余元。
上述白酒经各有关酒厂打假专业人士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白酒。此案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桥西区工商局已于查获假酒的次日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部门。
    6、陈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2010年11月24日,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向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石家庄市某包装厂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伪造其公司“王老吉”凉茶商标标识。
接到报案后,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工作。经摸排,民警发现石家庄市深泽县某包装厂具有存放伪造商标标识的嫌疑。11月25日,公安机关果断出击,在该厂的库房内查获了12.24万件伪造的“王老吉”商标标识。经查,该批商标标识系陈某存放。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河北省定州市人,目前已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于12月4日被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7、王某销售侵权书籍案
2010年11月16日,辛集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辛集市原磷肥厂仓库经营盗版书籍。获悉该信息后,河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辛集市开展工作。16日下午14时,在辛集市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警方对三个涉案窝点进行了查处,当场查扣一批涉案书籍。经初步清点,数量达60余万册,涉及侵权书籍近1000种,码洋500余万元。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3日投案,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王某,男,38岁,辛集市人,在辛集市经营一家书店。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从2008年开始,王某分别从河南省驻马店市、山东省淄博市、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分多次低价购进近6000件侵权书籍,每件100本或140本不等,分别销往安徽省阜阳、亳州以及河北省辛集、藁城等地。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8、廊坊市文安县康黄甫村制售假冒化妆品案
11月5日,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对文安县康黄甫村四个制假窝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在该村四个黑窝点查获假冒“大宝”等15个品牌的日化品2776箱,造假设备19台(件)、各类假冒包装物13925个,宣传单4760张,涉案物品货值108余万元。鉴于此案案情重大,已移交到公安部门侦办。据了解,案件主犯康占齐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其他涉案人员正在网上通辑。
9、石家庄市洁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洗衣皂案
12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省质监局联合省监察厅、公安厅、检察院等部门对石家庄市洁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在该公司两个仓库内发现假冒汰渍、奇强、立白、雕牌等近七万块洗衣皂,货值约14万元。执法人员对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依法予以扣押,此案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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