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烟贩子“零口供” 难逃法网终获刑
〖2010-12-30 8:1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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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西海都市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清杨
    贩卖假烟,被警方抓获后拒不开口。法院以有效证据链,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青海省格尔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了孙志敏、张占营、张月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未销售的案值20.1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的“中华”“苏烟”“黄鹤楼”等卷烟508条。
同时查明,张占营等人自2009年2月以来,已销售案值871836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2226条。破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月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成为“零口供”犯罪嫌疑人。日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占营、张月、孙志敏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审理,依据有效的证据链,依法判处张占营有期徒刑8年,张月、孙志敏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42万元。(陈万宏 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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