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戟"被企业注册 又被另一企业申请撤销
〖2004-11-4 19:5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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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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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消息:
3日,记者在有关部门采访时了解到,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一带有名的传统食品蛋戟饼“蛋戟”二字被当地一家企业注册了商标。这将使其他蛋戟饼企业不能使用“蛋戟”名称。
由于认为蛋戟饼作为新会的传统食品,是通用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新会另一家蛋戟饼企业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申请书,要求撤销“蛋戟”商标。目前,国家商标总局已开始对该商标进行审检,以确定其是否应撤销。
“蛋戟”被注册成商标,其他企业不得使用
蛋戟饼作为一种传统食品,在新会已有较长历史,而且是当地的独有特色食品,受到消费者欢迎。记者在有关资料中看到,2001年7月4日,新会区大泽镇沙冲某食品厂通过专利商标代理公司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蛋戟”商标,使用商品为饼干、布丁、蛋糕、面包、甜食等。2002年国家商标总局初步审定公告日期2002年8月7日,经过三个月的公示后,于当年11月份向该企业颁发商标证。
江门五邑商标事务所一位负责人说,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成功后,未经该企业许可,其他蛋戟饼企业使用“蛋戟”二字属于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
新会一企业申请,还“蛋戟”于公众
2002年年底,新会区另一家蛋戟饼企业,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的商标展示中,发现“蛋戟”二字已经被人注册商标,立即做出反应。该企业认为,蛋戟饼作为当地一种享有知名度的传统食品,这个名称多年以来为大家共同使用,不应作为普通商标被一家企业独家占有,应归集体所有。因此,该企业通过一家商标代理公司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这个商标,还“蛋戟”于当地所有蛋戟饼企业。
红徽商标代理事务所工作人员认为,《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蛋戟饼作为传统食品,是通用名称,因此是不应作为商标注册的。但由于该注册商标是国家批准的合法商标,只能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目前,商标总局已经接受申请,并进入商标审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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