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菜”索赔50万
〖2004-11-8 0:1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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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消息:
5日上午,“谭家菜”状告“谭氏官府菜”侵犯商标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
在法庭上,“谭家菜”的代理人称,“谭氏官府菜”酒楼在正门厅正上方悬挂“谭府”牌匾,而且还在各大报纸上以“谭家菜”的名义刊登广告,使北京饭店的“谭家菜”的客源大量减少。他们认为,“谭氏官府菜”侵犯了“谭家菜”的商标,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谭氏官府菜”酒楼一方承认在店内门厅上方悬挂“谭府”牌匾,但他们表示,牌匾是别人赠送的书法作品,并非用于商业目的。针对“商标侵权”的说法,他们表示,谭家菜作为一种流传百年的菜肴,经过无数传人的努力已成为菜系通用名称,而非北京饭店独享。
“谭氏官府菜”酒楼的代理人同时表示,他们已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北京饭店“谭家菜”和“谭”的商标权。
此案当日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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