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收”鱼庄拒绝“混水摸鱼”
〖2011-12-30 13: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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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因认为两家以“大丰收”文字作为字号的餐饮企业侵犯了其“大丰收”商标专用权,福建省福州市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百味公司)日前分别将江苏无锡及福州当地的两家同行诉至法院或投诉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据了解,作为福州当地以“炝香烹鱼、一锅两吃”为特色的餐厅,“大丰收”品牌所有者赢百味公司从2006年9月份开业至今,已在全国多个城市开设了40多家分店。“我们在各地开始的多为直营店,使用的品牌就是我们的注册商标‘大丰收’,其他各种在‘大丰收’文字前后加坠其他文字构成的字号品牌餐饮店都与我们无关,并涉嫌商标侵权。”赢百味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从赢百味公司获悉,该公司餐饮服务类别“大丰收”注册商标系于2002年5月从他人手中受让取得。近年来,随着公司市场的拓展和品牌的推广,该公司注意到市场中各种冠以“XX大丰收”的相同类型餐厅逐渐增多,涉嫌对其品牌构成侵犯。此番该公司分别提诉或投诉的企业分别为无锡市百年大丰收鱼庄(以下简称百年大丰收)和福州市鼎记大丰收鱼庄(以下简称鼎记大丰收)。
据赢百味公司委托代理人陈律师介绍,百年大丰收和鼎记大丰收这两家餐饮门店均在招牌、名片、店内服务员服装等销售宣传中突出使用与赢百味公司“大丰收”注册商标相似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大丰收’注册商标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系,亦可能进一步误认为是赢百味公司‘大丰收’品牌的分店”。
记者日前试图与百年大丰收与鼎记大丰收方面取得联系,但双方均以尚未结案为由不愿接受采访。
截至发稿前,记者获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赢百味公司诉百年大丰收商标侵权案;而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责令鼎记大丰收对门店进行相关整改。有关该事件的最新进展,本报将保持关注。(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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