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小绍兴” 越城区市民提异议
〖2004-11-10 21:4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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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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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日报消息:
小绍兴”竟然被上海一家黄酒企业申请了商标注册,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一普通市民张智材得知这一消息后,委托浙江金伞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今年9月,张智材偶然在一本《商标公告》上看到,上海小绍兴集团公司申请的“小绍兴”商标(核准使用商品为黄酒等)7月21日被初审公告。这意味着如果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小绍兴”将被正式核准注册。
“这一商标不能被上海企业注册了。”张智材告诉记者,“绍兴酒”几乎是黄酒的代名词,有着特定的含义。目前,“绍兴黄酒”已经作为证明商标被注册,只有产于绍兴的酒才能使用这一商标。“小绍兴酒”的提法无疑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同时也损害了绍兴黄酒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侵犯了“绍兴黄酒”这一公认的品牌。
10月中旬,张智材委托金伞商标代理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据“金伞”负责人陈伟刚透露,“小绍兴”商标在申请过程中曾经被驳回,但上海小绍兴集团公司提出了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以“小绍兴”经长期使用而具有显著性为由,通过了该商标的初步审定。
张伟刚告诉记者,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绍兴作为地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具有任何其他含义;“小绍兴”也不是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进行注册,所以,“小绍兴”不应当被核准注册。
张伟刚同时认为,“迈向杭州湾、接轨大上海、建设大绍兴”是我市的战略举措,“小绍兴”与我市这一建设目标格格不入,一旦被核准注册,将影响绍兴市民的感情,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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