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囤积假冒商标皮具 二人在沪被判刑
〖2004-11-25 22:3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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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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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2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正恳、王正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院还判决,将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各类皮具5740件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正恳、王正明为牟取非法利润,决定共同出资到上海从事贩卖假冒著名注册商标的皮具生意。到上海后,二人在上海南昌路和瑞金二路租赁了两处房子作为仓库,通过广东等地向他人购进大量假冒LV(路易威登)、GUCCI(古姿)、CHANEL(香奈儿)、CD注册商标的皮包、皮夹等皮具,分别藏匿在这两处仓库中,并雇用人员伺机销售。
2004年5月,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查获假冒的等注册商标的各类皮具时,两间房子里各类假冒商标的皮具堆放的满满当当。经清点,共查获各类假冒商标的皮包、手袋、皮夹、公文包、皮箱等皮具5740件。经价格认证中心核价,上述待销售的假冒商品的价值共计人民币334960元。
开庭时,LV商标的合法拥有人路易威登马利蒂有限公司作为被害单位出庭,其诉讼代理人出示有关鉴定和证明,印证在王正恳、王正明租赁的仓库内查获待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指出王正恳、王正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被害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依法追究俩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确认,王正恳、王正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牟取非法利润,仍大量购进伺机销售,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达人民币33万余元,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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