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产商标之“乱”50家“香榭里”谁是正宗?

〖2004-11-29 8:3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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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界,因商标相近引起纷争,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当前,最热门的商标纷争当算海信与西门子的商标官司,一打就是4年,至今没有结果。在南京,光餐饮、酒店业就有因商标问题而产生的“大苏宁”与“小苏宁”、“大金鹰”与“小金鹰”之争。
 
  南京香榭里小区也不可避免地“卷进”了全国性的香榭里商标侵权官司。日前,深圳“香榭里”状告上海“香榭丽”商标侵权官司,以深圳香榭里的败诉暂告一段落,然而,这种地产业发生的、因商标同名同义引发的侵权官司几乎涵盖了国内的各行各业。甚至我们身边熟知的很多品牌,在其背后的成长经历中都少不了商标之争的经历。在许多是是非非的争论中,法律界人士称,国内企业发展初期市场短视,现行法律空白、滞后等诸多问题也因众多商标公案逐渐浮出水面,健全商标法已变得刻不容缓。

  50家“香榭里”,谁是正宗“香榭里”商标品牌最初是由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福田区农园路全资开发楼盘。深圳美地置业特意于1999年申请注册了“香榭里”商标在第36类(不动产)中的中英文商标(中文“香榭里”,英文CHAMPSELYSEES),并投入大量资金增强这一商标的影响。然而,当深圳美地决定把“香榭里”品牌推向全国时却发现,全国与“香榭里”品牌相同或近似的房地产项目有近50个,惟一不同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主体不同。自己一手打造起来的商标品牌,却让如此众多的地产商坐收渔利,深圳香榭里自然不干了。2003年,深圳美地以商标侵权之名,一纸诉状将上海龙仓及另一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如果深圳香榭里胜诉,全国近50家的香榭里或香榭丽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包括由江苏宏图高科房地产开发的南京香榭里小区。

  “香榭里”是个姓?据南京香榭里小区售楼处的王小姐介绍,南京香榭里与深圳香榭里没有任何关系,与全国各地的香榭里房产一样,南京宏图香榭里的命名,主要是沾世界闻名的法国香榭里舍大街的“光”。这位小姐还玩笑着说,“香榭里”好比人的“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冠以不同的后缀或前缀。

  地产商标“孪生”大小之争

  在商界,因商标相近而引起纷争,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当前,最热门商标纷争当算海信与西门子的商标官司,一打就是4年,至今没有结果。在南京,光餐饮、酒店业就有因商标问题产生的“大苏宁”、“小苏宁”;“大金鹰”与“小金鹰”称号。

  苏宁环球大厦是南京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从1998年开始破土动工建设。然而,当这个准备以“苏宁大酒店”命名的五星级酒店建好时,却发现其商标名称早已被人抢注,在距离该酒店不足200米开外,新开出了一家“苏宁大酒店”。尽管这个“苏宁大酒店”是一个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社会餐饮,但成了酝酿几年之久的五星级酒店商标中的绊脚石。

  虽然苏宁集团多次主动与苏宁大酒店协商商标转让一事,但终因对方开价太高(100多万),只好作罢。在商标名称登记注册时作了相应的调整,改成“苏宁环球大厦”之名。

  根据《商标法》,同一行业内,注册商标的名称、经营范围不完全一样是完全可行的。在苏宁环球大厦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中,除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包括客房服务。从法律意义上,这两家规模不可同日而语的“酒店”完全是井水不犯河水。

  大小金鹰的由来几乎是如出一辙,同样,“大”金鹰是指原金鹰集团旗下的五星级酒店“金鹰皇冠酒店”,而“小”金鹰则是与之一街之隔的金鹰大酒楼。由于金鹰集团发展初期,只涉足商业、房地产、科技等行业,并未涉足到餐饮酒店业,金鹰集团也未能未雨绸缪,提前在餐饮业进行注册商标,给自己留下了后患。

  与金鹰商城一街之隔的“金鹰大酒楼”开业之初,为了迅速打开市场,直截了当地借用当时在南京有名的商标品牌———金鹰,等“大金鹰”回过神来,为时已晚矣!在后来向餐饮酒店业发展时,只能以“金鹰皇冠”命名,才避免了品牌被人抢注的尴尬。南京的市民为了方便称呼,则以规模大小,分别称为大苏宁、小苏宁,大金鹰、小金鹰。

  截至2003年年底,因金鹰集团内部分家,金鹰皇冠改名为侨鸿皇冠,大小金鹰称号才从法律层面上彻底结束。

  除商标同义引发的商标之乱外,商标完全一样的争执则更令人头痛。韩复兴鸭子是南京知号的老字号,湖南路有清真韩复兴板鸭店,瑞金路、后宰门等地有“老韩复兴鸭店”。然而,这三家店,却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韩复兴”。湖南路的清真韩复兴隶属桂花鸭集团,而后两个店,则是韩复兴的后人开的,双方各自指责对方侵权,对簿公堂,至今不了了之。

  在同一个城市内,同时拥有两个几乎同名的老字号企业,并且共存几年,这是个很奇特的现象。而在此之前,南京发生两个“四明”眼镜店的商标之争,也是同样的情况。

  同样商标分布在两个不同的城市,最具有代表性的无疑是北京国美与南京国美之争。

  大树底下好乘凉?

  苏宁大酒店的戴老板曾坦率地表示,把自己的小酒店以“苏宁”之名进行注册,完全是想借苏宁的光,有“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意思。

  但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能永远借助大树的阴凉吗?无疑是不可行的,不但不能,因早年投机心理,企业会反受其乱。

  无论是深圳“香榭里”和上海“香榭丽”的官司,还是大小苏宁因商标模糊引发的争议,其共同深层问题,都是企业在发展初期的“投机”心理结果。

  法律界人士认为,深圳香榭里商标案败诉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深圳美地注册的英文商标“Champs Elysees”是闻名世界的法国香榭里舍大街的英文名称,并非自己原创性的商标。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教授陈爱蓓认为,“香榭里”案虽然是一个个案,但却对发展中的地产行业提出一个警示。地产商在楼盘开发的时候,也应该尽量地使用原创性的商标,而不是借用人家已经有的东西。此次案件也给行业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那就是发展商和合作方签约的时候,是否需要增加相应的条款以维护自己在建筑设计、广告创意等方面的无形资产利益呢?

  业内人士称,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发展之初,法律意识与产权意识不强,打成名企业商标的“擦边球”成了一个普遍现象。在企业开拓市场之初,确实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早年“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企业行为反而成了捆绑企业的绳索。

  就南京“小金鹰”而言,尽管目前已发展成为江苏的知名餐饮连锁品牌,颇具实力。但企业恐怕难以突破本行业的束缚,进入跨行业发展。由于此前金鹰集团已经涉足房地产、科技、商业等诸多行业,该餐饮连锁企业根本无法再用“金鹰”这一商标名称在这些行业进行发展。如果重建商标品牌形象,企业发展之初建立的商标形象,无疑是打了水漂,形不成品牌后续影响力;沿用旧商标品牌,别人注册在先,又会造成侵权官司。企业无疑是进退维谷,存在太大的局限性。

  相关法规亟待补充

  近年来,国内一下子涌出如此之多的“商标”侵权官司,也暴露了我国现行法律的空白和滞后的严重症结。

  从去年开始,国内由香榭里、现代城引发国内房产业商标侵权之乱,其争议的共同话题都是,建筑物地名与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根据《地名法》规定,建筑物地名不仅其命名,而且其更名、销名都必须向建筑物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才能获得建设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以及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资格。同时,地名有严格的地域限制,建筑物地名权利范围只限于批准该名称的人民政府的辖区,超过该辖区范围,其名称不受保护。这些规定,就给各地香榭里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也使售楼小姐及开发公司能够堂而皇之地把别人已注册的商标简化为一个普通的姓氏,根据自身的需要随意使用。一句话,现行的《地名法》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目前,全国性地名管理法规仅有1986年1月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该法规已经严重滞后于现实的需要。而各地从省级到县级地名管理部门制订的地名管理规章规定,有的已经超出上述法规的框架,有的甚至已经与上述法规发生冲突。法规的不健全,使得建筑物地名管理工作问题越来越突出。

  陈爱蓓教授认为,通过国内的商标之乱,不仅是企业的法人要加强法律意识,各级政府也要对现行,不适合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重新修订,从法律层面上杜绝商标案的发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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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保护你的商标

  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应当在注册商标的之初就提前采取一系列保护手段,一般来说,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有以下几种既经济又有效的方式:

  一、在注册时,进行全类注册,也就是在45个种类里,将自己的商标都进行注册,这样注册成本并不高,每类注册一件商标的官费一般是1000元人民币,45个种类不过是4万多元,加上代理费一万多元,整个费用不过6万元左右,而这样的注册,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防止他人在自己的商标知名度很高的时候搭自己的便车。一个商标成为知名商标后,其价值都至少是在数百万人民币之上,甚至上亿,而商标注册的花费仅6万元左右的支出,就能一劳永逸,不仅十分经济,也十分有效。

  二、在商标逐步成为知名商标后,及时做驰名保护认定,得到驰名保护认定的商标,一般是各级地方工商机关的重点保护对象,而这种保护不需要商标持有人支出什么费用。

  三、通过商标异议、争议以及诉讼程序来保护自己的知名商标也是企业可以选择的方式之一。但是,这仅是企业在发生商标纷争之后才可能采取的手段,属于亡羊补牢的保护措施。

  四、在实践当中,也有一些其他方法,例如公司专门设立保护商标的部门,对一些侵权行为及时发现和起诉。

  这四种方法中,第一种方式无疑最为经济、有效,但国内外知名企业如麦当劳、肯德基,在保护自身商标过程中,没有绝对依靠单一方式保护商标的,一般都是几种方法并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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