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六大商标侵权案公布 3起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004-12-6 9:1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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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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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福建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六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酒、香烟、服装、兽药、运动鞋等。
假冒茅台酒摆进商场
9月16日,屏南县工商局对该县鸿信服务有限公司邮购商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场于1月16日从福州海峡市场购进茅台酒14瓶,放在商场内销售。上述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确认属假冒茅台酒,至案发尚未售出,非法经营额为3540元。
屏南工商局依法对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被扣留的假冒贵州茅台酒14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住宅内查出万双冒牌运动鞋
9月初,泉州市工商局对晋江罗山镇林口村柯某夫妇的住宅进行了检查,查扣涉嫌侵权使用“三条斜杠”商标的运动鞋12428双、使用“Nike”商标的运动鞋1600双。
经查,“三条斜杠图形”商标系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注册在足球鞋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Nike”标识系耐克国际有限公司在服装、鞋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由于涉案商品数量较大,泉州市工商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
风缕擅标卢森堡“PRADA”商标
9月20日下午,石狮市工商局对该市五星润雅服装厂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其生产车间内部分风缕上标有“PRADA”等商标标志。
经查实,该厂在未经“PRADA”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接受广东路宝贸易公司的委托,为其加工4200件“PRADA”牌风缕,非法经营额达45264元。
石狮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假冒“PRADA”风缕3936件;罚款人民币39000元。
私印上百万张香烟商标标识
10月17日,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检查大队发现,市区南坑北路边一仓库正在非法从事商标印制。仓库内共有“红梅”、“五朵金花”、“桂花”、“吉庆”、“蝴蝶泉”、“红河”等6种香烟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12.5箱共15万张,另20筒铜版纸全部已印上上述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每筒约6万张,共约120万张。
经鉴定,该场所加工的注册商标标识全部是侵犯他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标识。因该案加工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巨大,芗城区工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
兜售百万件知名商标标识
11月1日,石狮市工商局依法检查灵秀路华吉巷31号,当场查获涉嫌侵犯adidas、Nike、OAKLEY、NBA、Reebok、UMBRO、Puma等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的标识1643600件(套)。
该批侵权商标标识属江西籍男子叶某所有。鉴于该批侵权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巨大,石狮市工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
违法销售冒牌兽药
10月13日,福安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福安市兴牧兽药服务部违法销售冒用浙江省温州鑫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注册的“天华”牌北里霉素兽药。随后,该局执法人员从该服务部仓库中查获外包装绿白颜色的“天华”牌北里霉素兽药4130包。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兽药的进货渠道和发票证明,涉嫌商标侵权行为。
福安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查扣的侵权商品4130包假“天华”牌北里霉素兽药;罚款人民币8000元。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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