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露洁诉讼案一审胜诉 宝洁败诉撤换网上广告
〖2004-12-15 13:38: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新快报消息:
高露洁状告宝洁(中国)不正当竞争一案日前终于以宝洁一审败诉,高露洁获赔40万元告一段落,但这场官司显然未能画上句号。
记者14日上中国宝洁网站查询,发现点击“口腔护理产品”一栏后,此前曾出现过的由香港明星莫文蔚代言的佳洁士牙贴广告已被撤换成佳洁士牙膏的商标广告。而高露洁状告宝洁(中国)的正是宝洁(中国)在宣传佳洁士深层洁白牙贴时曾宣称该牙贴的效果是涂抹式美白产品的3倍。
宝洁(中国)公司佳洁士品牌部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知道网站广告撤换一事,他告诉记者:“即使换了也肯定不是因为这场官司的判决。因为我们在媒体广告上根本没有提到这点。我们并不是对方所说的那样,所以不会就此作出任何行动。”
尽管一审败诉,但宝洁(中国)14日向记者发来的一份《关于与高露洁诉讼案的声明》上明确表示:“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法庭没有考虑我们所提供的大量确凿的证据,而仅仅根据程序问题做出判决。而这种程序问题是由于本案证据源于国外而造成的困难导致的。为此,我们将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上诉。”
宝洁(中国)对上诉获胜非常有信心,宝洁方面指,高露洁在美国纽约提起了同样的诉讼,但由于宝洁提供的数据足以支持产品宣传,法院已经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
记者14日也曾就此事欲联系高露洁,但其公关部人士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背景资料
“使用Crest佳洁士深层洁白牙贴只需7天,牙齿就明显亮白,效果是涂抹式美白产品的3倍”———这就是此前生产经销涂抹式洁齿牙液的高露洁公司状告宝洁(中国)发布的一条广告信息。
据称,高露洁同时还发现宝洁网站上发布广告,称临床试验结果表明,使用佳洁士深层洁白牙贴,“只需7天,牙齿就明显亮白,效果是涂抹式美白产品的3倍”等。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高露洁诉宝洁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两被告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与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该行为,在上海、北京、深圳三地有关报纸上刊登致歉说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和25万元。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