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商标国际注册 大步走出国门——对厦门企业商标国际注册情况的分析和建议

〖2013-3-4 8:11:0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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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福建省厦门市作为一个滨海城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迅速。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厦门企业渴望走出国门,拓展国际市场,但不少企业发现自己的品牌并未得到国外客户认可,在一些国家还被他人抢注或侵权,有的企业甚至还被诉侵权。据统计,2010年以来,厦门的自主商标在国外受到仿冒或侵权的案件就有近10起。作为商标监管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指导和帮扶,使更多的厦门产品和品牌走出国门,成为工商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推动厦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任务。 
    
    厦门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现状

    企业要在国外获得商标保护,一个必经渠道就是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实际情况是,虽然目前厦门企业走出国门的越来越多,但是企业在国外、境外申请商标注册的并不多。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厦门共有企业110394户(其中外贸出口企业19999家),4.8万多件注册商标,却只有269户企业的商标在国外申请注册。目前,厦门共有驰名商标51件、省市著名商标1046件,但仅有银鹭集团的惠尔康、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厦华、厦门罐头厂的古龙等少数商标申请国际注册。

    厦门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少的原因

    根据调查分析,厦门企业商标国际注册数量偏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国际注册是建立在国内商标注册基础上的,厦门仍有不少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如思明区现有45228户企业,注册商标仅有14592件,其中注册单一类别商标的企业占80%以上。

    2.厦门不少企业的主要业务是为国际知名品牌代加工产品,即贴牌生产。其中一些代工企业规模已经很大了,却从未考虑申请商标注册,打造自主品牌,更谈不上商标国际注册。有的企业认为能赚到加工费就够了,打造自主品牌费时费力,不如现在这样见效快;还有的企业虽有打造自主品牌的想法,又担心花钱或怕麻烦,犹豫不决。

    3.地方政府引导不够,注意力更多集中在争创驰(著)名商标上。2000年前,厦门的驰(著)名商标很少,因此政府的工作重点是引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先后出台了《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保护管理办法》、《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等与商标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性文件49个。经过努力,如今厦门的驰(著)名商标达1097件,但国际商标还不到300件。近几年,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得到了更多重视,相关职能部门也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与海西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相比,与江浙等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力度还远远不够。

    4.企业在设计商标标志、注册商标的时候,大多只考虑国内市场,很少瞄准国际市场。大多数企业的商标以中文和拼音为主要内容,外国消费者很难理解;还有的企业商标发音拗口,不利于传播。这些商标申请国际注册时还需要花钱请人对商标进行“改造”,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容易贻误进军国际市场的时机。还有个别企业的商标文字、图形与一些国家的民族风俗习惯相违背,导致无法注册。

    5.大多数企业商标国际保护意识淡薄。厦门一些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前没有将自己的商标进行国际注册,注意力全部放在开拓市场上,忽略商标保护,因此遭到抢注或被他人侵权。

    推进厦门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建议

    1.大力宣传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性。

    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大力加强对商标国际注册的宣传,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性。世界各国商标法的内容虽不尽相同,但都规定对注册商标予以法律保护。凡是想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企业都应尽早到相关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商标,这样才能拓展市场,同时防止被侵权假冒。注册商标还是品牌迈向国际市场的“敲门砖”。国内企业的商标在国外获得有效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法律保护,塑造信誉,为打造世界名牌打下基础。

    2.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支持引导企业争创名牌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笔者认为,应当将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纳入商标战略规划。每年定出指标,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建立省、市、区(县)三级联动国际商标培育制度和奖励制度,重点扶持企业信息数据库和驰(著)名商标储备库,开展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和实务培训。同时,针对厦门贴牌加工企业较多的特点,还要鼓励、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商标,推进自主品牌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延伸。从企业商标设计开始,就要加强行政指导,赋予商标丰富的文化内涵,符合他国的法律和风俗习惯,满足商标国际注册的要求。

    3.不断改善商标保护环境,提高企业在境外的商标维权能力。

    商标国际注册的基础是国内注册商标,不断改善商标保护环境,才能为商标国际注册打下基础。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统一的商标保护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工商机关应帮助企业提高境外商标维权能力,指导企业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侵权假冒行为,保护企业合法商标权益。(曾庆光 叶喆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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