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证券商标不侵权

〖2013-3-14 8:23:1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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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经济导报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继2009年齐鲁众合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起诉齐鲁证券南京营业部商标侵权后,今年2月该公司又在重庆向当地法院起诉齐鲁证券重庆营业部商标侵权。

    齐鲁证券成立于2001年。早在2000年,证监会向山东省政府下发187号证监函,同意齐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联合组建证券经纪公司的方案,并于2001年4月27日向山东省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山东省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文件。当年12月9日,山东省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1日,齐鲁众合公司以齐鲁证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侵犯其“齐鲁”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营业部停止使用“齐鲁”字样的服务标识;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齐鲁”文字;赔偿齐鲁众合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山东省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慧东介绍,2001年7月14日,山东信达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齐鲁”文字商标。2008年4月20日,山东信达公司将“齐鲁”商标许可齐鲁众合公司独占使用。于慧东出示的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603776号,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6类:资本投资、基金投资、金融分析、金融咨询、证券交易行情、期货经纪、信托、受托管理、金融信息。

    上述案件经一审、二审及终审,裁定齐鲁众合公司败诉。败诉后其选择异地再诉,于今年2月19日在重庆再次提起与南京类似的起诉。(记者 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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