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药店可以单独申请销售类服务商标了。这样做,可以避免他人将药店字号抢注为商标,也可以打造自己的药品销售品牌。然而,记者从工商部门及商标事务所了解到,正在申请销售类服务商标的烟台药店几乎没有。
    鲜有药店单独申请服务商标
    “现在药店已经成为国内零售业中首批放开商标注册的项目。”芝罘工商分局商广科的刘科长表示,这对于烟台众多药店、药房来说是一件大好事。这项利好的背景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标分类》(第十版),从今年起在第35类商品中增加“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项目。
    对于“单独申请销售类服务商标”,烟台海丰商标事务所所长李用海解释说,“并不是说今年开始药店才能申请注册商标,以前也可以,只是申请的类别不同,保护的对象也不同。”
    药店属于零售业,以前要申请商标,或是单独给药品申请商标,或是在第3503类“替他人推销”服务上注册商标,不纳入医药类零售或批发服务的保护范围。根据新规,今后在“35”类别下又增加了“3509”项,药店便可以单独申请销售类服务商标了。
    今年的一季度已经接近尾声了,烟台有多少药店正在申请销售类服务商标呢?“几乎没有,连咨询这项业务的电话也非常少。”一些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表示。
    药店经营者缺乏商标品牌意识
    据芝罘工商分局统计,目前仅在芝罘区范围内,就有药店、药房137家。这么多药店为何无一申请呢?
    “我个人分析,可能是很多药店不愿意去重复商标申请这项工作,毕竟它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烟台嘉诚商标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董霞告诉记者。目前芝罘区的药店并非全部没有商标,有一部分药店早就申请了药品类商标和“3503”类服务商标,这些药店认为,已经有商标了,可以达到保护的目的了,不需要重新再申请一个。“打个比方,如果‘某某药号’要重新申请一个销售类服务商标,那么这件商标从申请到批准下来,起码要花一年以上的时间。所以有的药店可能因为时间问题而放弃了重新申请商标。”董霞说。
    还有的药店则是受自身规模、实力所限,暂时不考虑申请商标。烟台一家药品连锁超市的部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我们现在经营范围仅限于烟台,或者说主要是在芝罘区。老板觉得知名度已经可以了,没打算向外发展。去年工商局也找过我们几次,督促我们尽快申请商标,但一直没动静。”连锁超市尚且如此,街头随处可见的小药店、药房,更不会想到要靠商标来打造自身的品牌了。
    “申请注册商标绝不光是钱的问题。规模再小,不可能连1000多块商标注册费拿不出来,还是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问题。”董霞说。
    单独申请服务商标可避免遭遇侵权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一是打造自身的品牌;二是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侵权。”李用海介绍说,烟台众多药店可能没有意识到,等到被他人侵权了,再想申请商标难度可就要翻上好几番了。
    据了解,烟台不少药店申请的商标属于药品商标,像电视广告里常见的“白加黑”之类的。工商部门提醒药店经营者,应抓紧进行商标注册工作,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举个例子,市民王先生办了一家“小王大药房”,药房里卖的药品种类太多了,挨个去申请药品商标不可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小王”这个牌子打出来。如果王先生不把商标申请下来,另一家药店抢先申请注册“小王”商标,随即出现的局面是:企业字号和商标发生了冲突。目前,对商标的保护力度要大于对企业字号的保护。最终的结果是,王先生的药店很可能无法再叫“小王大药房”了,必须要改名,因为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药店经营者也可以提出注册同样的商标。但商标申请遵循一个‘申请在先’的原则,想把他人先申请的商标撤销难度非常大。真的出现那种情况,连自己的店名都要被迫改名,还谈什么去打造自己的品牌?”李用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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