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遭遇假冒中兴索赔180万
〖2004-12-21 9:4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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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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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消息:
日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纠纷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称深圳华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通信)采购假冒“ZTE中兴”、“ZTE”注册商标的手机,并将这些手机低价倾销,构成了侵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要向对方索赔180万余元。
原告
注册商标被盗用导致利益受损
中兴通讯向法院诉称:该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有“ZTE中兴”及“ZTE”商标,其主要产品“ZTE中兴”816、818型手机是该公司自行研发的产品,并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但去年6月起,华海通信通过不正当的途径,采购了假冒“ZTE中兴”、“ZTE”注册商标的816、818型手机,并且未经中兴通讯授权,就印刷带有中兴通讯注册商标标志的包装盒、防伪标签、合格证等,并以每台800元到920元的价格,将这些手机销往广西,非法获利180.49万元。而这一价格远远低于中兴通讯的手机在广西的销售价格,每台差价达700到800元,严重干扰了中兴通讯的市场销售秩序,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这些使用中兴通讯商标的产品质量低下,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此外,中兴通讯注册商标“ZTE中兴”核定的使用商品范围内不包括电池和充电器,而华海通信在电池和充电器上直接复制、使用中兴通讯的注册商标,构成侵权。
中兴通讯认为华海通信的行为损害了中兴通讯对商标“ZTE中兴”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获取了不法利益,遂将华海通信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其经济损失180.49万元。
被告
承认销售侵权 否认制造侵权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华海通信承认其销售手机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否认有制造侵权手机的行为。华海通信提出,该公司的手机是从手机市场上购买的,然后转手卖出,公司实力不大,不具备生产制造手机的能力。而且,华海通信还坚称其销售的侵权手机质量没有任何问题,连原手机的维修方也没检测出任何问题,现在能做到这一步的手机生产商国内只有几家,华海通信没有这种能力。
据了解,此前,公安机关已对华海通信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华海通信的法人万某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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