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王+真)”商标败给宜昌“安琪”
〖2004-12-23 12:14: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三峡商报消息: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裁定,湖北“安琪”对山东“安王真”商标提出的异议成立,“安王真”商标不予核准。
2001年,安琪相关工作人员发现定陶县永兴调味品厂申请注册了“安王真ANZHEN”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调味品、酵母、食用小苏打等。认为申请注册“安王真”商标,是抄袭、模仿“安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商标一旦获准注册并使用,将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对安琪造成巨大损失。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损失,安琪公司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异议申请,请求驳回“安王真ANZHEN”商标的注册。
2004年11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做出2004商标异字第01791号《“安王真ANZHEN”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书中认定“安王真ANZHEN”商标与安琪公司驰名商标“安琪”构成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出现在市场上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裁定1643069号“安王真ANZHEN”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