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谐音也能作商标
〖2004-12-24 9: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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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网消息:
“4好7”、“好要”这两个乍一看不知何意的词,近日被商家申请注册商标,而他们看中的,是谐音带来的价值。
湖北省商标事务所专家介绍,“4好7”商标是温州的一位叶先生注册的,按武汉话,其谐音为“是好吃”。而叶先生申请的商品类别正好是肉、鱼食品和腌制蔬菜等。
武汉顶新医药公司申请注册的“好要”商标,则与“好药”谐音,该公司申请的商品类别为针剂、水剂、中成药等,该商标已拿到了商标注册证。
专家称,其申请注册的药品商标不是“好药”二字,没有触及《商标法》“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禁用条款。“其实,谐音商标容易被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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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要做酒商标
武昌的杜先生日前申请注册“什么”商标,这也是湖北第一件疑问词商标。
据悉,到目前为止,全国一共申请了三件“什么”商标,一件是福建的食品商标,一件是石家庄一夜总会的服务商标,武昌的杜先生则要拿它来当酒商标。
专家认为,“什么”不是具体的物品,具有极强的显著性,便于企业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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