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公布八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2004-12-25 12:3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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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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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报消息:
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年来,天津市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1至10月份,全市各级法院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6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5%。为积极配合“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的法制环境,日前,天津市高院公布了2004年度八宗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1)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诉广东威雅光电有限公司、广东珠影白天鹅光盘有限公司侵犯《水木年华——生有你》、《水木年华——新歌+精选》、《水木年华——青春正传》发行权等四案。判决四案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赔偿83.4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2)蔡吉祥诉汪平、张明达和中国统计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判决立即停止侵权中国统计出版社赔偿4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汪平赔偿5000元。
(3)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酒有限公司诉北京圣朝臣葡萄酒有限公司侵犯驰名商标“ DYNSTY”和“王朝”案。判决北京圣朝臣葡萄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 20万元。
(4)高露洁———棕榄公司诉汕头市三椒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百商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判决三椒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11万元。
(5)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诉陕西秦晋煤气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确认案。确认陕西秦晋煤气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侵权。
(6)天津市万荣化工工业公司诉天津市津东环发建筑装饰材料厂包装装潢侵权纠纷案判决天津市津东环发建筑装饰材料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5万元。
(7)天津市翔悦密封材料有限公司诉天津市朗宸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陈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一案。判决朗宸公司、陈原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3万元。
(8)王文君诉北京益友苑食品有限公司、李英商标侵权纠纷案。判决北京益友苑食品有限公司、李英立即停止侵权,北京益友苑食品有限公司赔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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