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 宗申夺回商标
〖2004-12-29 8:3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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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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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中国驰名商标“宗申”在台湾被高雄市一陈姓商人成功抢注,宗申集团获悉后,向台湾有关部门提起异议。12月22日,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定,对此前在台注册的“宗申”商标予以驳回。
据宗申集团本案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罗俊德介绍,2003年9月,台湾高雄市商人陈安良在台抢注“宗申”商标,用于机车、自行车、代步车、滑板车及其零部件等商品,并通过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初审并公告。同月,宗申集团发现商标被抢注后,委托集佳公司进行处理。
集佳公司随即委托其合作伙伴、台湾通律法律律师事务所向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起异议,认为台湾的“宗申”商标与宗申集团的“宗申ZONGSHEN”商标基本相同,属于恶意抢注他人的著名商标,侵犯了宗申集团的知识产权,应予以驳回。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审查认为,陈姓商人的“宗申”商标与宗申集团的“宗申ZONGSHEN”商标相似,易使消费者混淆为同一来源,已构成近似商标;且宗申集团以“宗申”为商标,除在中国大陆注册取得多件商标权之外,还在多个国家取得了“ZONGSHEN”这一商标权;加之宗申集团生产的摩托车商品也广泛行销中国大陆及海外,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并经常为报纸所报道,可以认定为著名商标。
经审查,台湾的“宗申”商标与著名商标近似,且产品类似,有可能使消费者误认两者为同一来源,遂予以驳回。
■新闻背景
名企海外知识产权状况堪忧
28日,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罗俊德称,重庆摩帮在印尼、伊朗、阿根廷、西班牙、尼日利亚、越南等国,其商标都曾被恶意抢注。
商标在海外被恶意抢注后,企业只有通过向对方付费才能在海外使用自己的商标,或者买回商标,为此付出的代价将非常惨重的。隆鑫商标曾在越南被抢注,隆鑫集团仅和对方磋商就长达两个月。
据悉,商标被抢注,要在海外提起商标异议,其审查周期长于申请周期,基本在一年以上,难度系数也很大,如果对方企业在当地有一定实力,本土企业往往会输,所以重庆企业应尽量在预备出口的地区抢先注册商标,防止被抢注。一旦发生抢注事件,也要尽量利用世贸组织相关规定进行斡旋,夺回自己的商标。
(来源: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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