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坊”引发同名之争
〖2013-12-27 9:06:54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田子坊”本是知名画家黄永玉多年前为上海市卢湾区泰康路210弄——这条旧弄堂所起的雅号,此后逐渐形成了由上海特有的石库门建筑群改建后构成的时尚地标性创意产业聚集区,也是众多艺术家的创意工作基地。然而“田子坊”的成名却引发了商标权益的纠纷。
日前,上海田子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田子坊投资公司)诉上海泛亚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泛亚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下统称为泛亚公司)商标侵权一案正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中。原告认为两被告未经其同意,共同发布招商加盟广告,承诺授权“田子坊”商标的使用,并对外销售标有“田子坊”商标的相关饮品,对田子坊投资公司所持有的“田子坊”注册商标权构成侵犯,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余万元。
诉起加盟
据田子坊投资公司诉称,泛亚公司在媒体上进行奶茶店加盟招商,使用与其持有的“田子坊”商标近似的商标用于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在其经营的实体店销售印有侵犯“田子坊”商标权的奶茶类商品,并在店招、奶茶单子上使用“田子坊”字样标识。田子坊投资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泛亚公司立即停止许可第三方在饮品类商品上使用“田子坊”商标的加盟招商广告,并停止相关授权许可行为。
记者日前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田子坊投资公司所持有的第6555249号注册商标“田子坊”于2008年2月申请注册,2010年3月获得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果汁、奶茶等商品上。而上海泛亚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申请注册了第4500798号“田子坊 FARMER GARDEN”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咖啡馆、餐厅、饭店等服务上。
田子坊投资公司在庭审中称,田子坊创意园区系199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小马路进行改造而形成,田子坊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梅森是“田子坊”的策划人。吴梅森为田子坊创意园区引进了数名文化界的名人,并用10余年时间打造田子坊创意园区,为早期田子坊创意园区的建成及日渐成熟作出诸多贡献。对于一般公众来说,只要提到“田子坊”,首先想到的便是田子坊创意园区或上海田子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泛亚公司对“田子坊”商标的使用容易使得消费者认为该奶茶销售均是来源于田子坊投资公司。
对于指控,泛亚公司则表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泛亚公司方面告诉记者,该公司于2005年2月注册成立了上海田子坊餐饮有限公司,且申请注册了商标;而吴梅森的田子坊投资公司则于2005年8月成立,其“田子坊”商标到2008年方申请注册。上海田子坊餐饮有限公司系泛亚公司于2004年年底通过收购原格桑扎西大酒店并重新更名而成,并且未注册开设在田子坊创意园区,当时因以推广春秋战国的健康饮食为特色。故以战国人氏田子方之聚友场所得名,谓之“田子坊”,其规模和地理位置远比现在的田子坊创意园区更知名。当时的田子坊创意园区也不具有现在的规模和地理优势,无太多人知晓,所以不存在泛亚公司傍名牌的问题。
源争品牌
据悉,这起关于“田子坊”的商标纠纷早在2012年就初现端倪。2012年10月31日,泛亚生物旗下品牌“田子坊花草养生奶茶”全国招商广告一经刊登,就引起了田子坊投资公司注意,并于同年的12月25日委托律师发表声明称:田子坊投资公司是经合法授予“田子坊”系列商标注册认证的商标权人(共计36项,涉及34个商标类别),依法享有“田子坊”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至此,一场关于“田子坊”品牌之争拉开了序幕。
泛亚生物方面告诉记者,田子坊创意园区系由当时上海市卢湾区打浦路街道和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共同打造,而吴梅森仅仅是承租了园区内一栋70年代建造的废弃厂房,加以改造和出租。后来园区发展较好,吴梅森才于2008年注册投资咨询公司,并开始申请注册了部分商标。
针对该案件,田子坊投资公司方面日前对本报表示不予置评。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田子坊如今已成为上海市黄浦区的一个文化创意园区和示范街区,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和不可复制性。离开了田子坊本身,任何克隆都是没有意义的,田子坊是一个品牌、一个标志,许多人来田子坊创意园区,就是冲着田子坊创意园区的金字招牌而来的,这才有今天田子坊创意园区的气候,维护“田子坊”良好的品牌效应是当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应有之意。
    目前,双方都在等待判决结果。本报将对该案后续进展予以关注。(记者 杨柳)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