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传统商标的保护值得关注

〖2014-1-14 16:55:16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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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国迪尔公司诉中国九方泰禾国际重工(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方泰禾国际重工(北京)有限公司侵害颜色商标专用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侵犯了迪尔公司“绿色车身,黄色车轮”的颜色商标,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迪尔公司相关费用共计45万元。据悉,这是现行商标法将颜色组合商标纳入保护范围以来,法院认定被控侵权行为侵害颜色组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全国第一案。

    作为一种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商标的形式也日新月异,从传统的平面文字、图形商标到三维立体商标、颜色商标,甚至出现了声音、气味、动态等形式。这些非传统商标越来越频繁地进入商标领域,对它们的申请注册与审查、保护也成为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话题。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频繁接触到的一般是普通商标,多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组成,而对于颜色组合商标等非传统商标,虽然也属于商标注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其认知度远远不如传统类型的商标。

    非传统商标较之传统的视觉商标具有表现力更强等诸多优势,对其保护已在世界范围内形成较广泛的共识。我国对非传统商标的重视程度也日渐加大。在前不久新修订的商标法中,对包括声音、颜色等在内的非传统商标注册有了新的规定,明确表示要鼓励此类商标注册,同时要加大对此类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等。对非传统商标进行更好的保护,其实就是鼓励国内企业通过创新开发新型商标,有利于他们更好利用我国的文化资源优势与人力资源优势来提高民族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国际竞争力。(赵世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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