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多个知名公共资源名称被抢注 黄飞鸿快成鱼子酱了

〖2014-1-22 8:15:5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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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信息整理编辑:秋天
 
    佛山多个知名公共资源名称被抢注,保护工作却各自为政,是否应有专门机构负责? 

  黄飞鸿要成鱼子酱了,谁为他出头 

  自从“叶问”变成杀虫剂商标之后,羊城晚报记者从21日发布的2013年第4号《佛山地区商标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获悉,佛山名人“黄飞鸿”被一家食品企业申请注册为鱼子酱等食品的商标,异议截止日期是今年(2014年)2月2日。 

  佛山名人名景频被抢注,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保护”。“叶问”被抢注时,不少人就曾忧心“黄飞鸿”也会步其后尘。然而,呼吁归呼吁,佛山公共资源名称保护之路,却陷入一种“所有者缺位”的尴尬之中。由于被抢注的大多数公共资源名称并无十分明确的主管单位,因此佛山市工商局只能通过属地管理原则,将被抢注的公共资源名称的保护工作报给相关的区政府,至于具体谁去做,由政府确定。 

  并非所有名字都有“主”? 

  自从“叶问”变成杀虫剂“代言人”之后,佛山市工商局近期通过监测发现,佛山名人“黄飞鸿”也被一家食品企业申请注册为鱼子酱、虾酱、水产罐头、油炸土豆片、泡菜、牛奶、食用油脂、果冻、加工过的花生、加工过的瓜子等食品的商标。此外,佛山著名风景区“南国桃园”,被一家企业申请注册为腌腊肉、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腌制蔬菜、蛋、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的)、食用油脂、精制坚果仁、豆腐制品等食品的商标。 

  对此,《报告》提出,“类似以上的知名产地名称、知名旅游景点、文化遗产及其他公共资源等被抢注为企业或个人商标,是否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佛山市的公共利益,需要进一步分析具体情况和评估。佛山市工商局已向相关管理机构发出预警通知书,提醒相关管理机构关注该商标的注册程序,并建议相关管理机构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升佛山市有关知名产地名称、知名旅游景点、文化遗产及其他公共资源等公共财产的保护水平。”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黄飞鸿”商标的异议期截止日是2014年2月2日,“南国桃园”商标的异议期截止日是2014年2月26日。按照相关法规,在异议期结束时尚无人提出异议的话,意味着该商标将获申请成功。 

  异议期眼看着就要截止,可是到底该由谁来提出异议呢?“对于提出异议以及保护的建议,我们只能作为提醒者报给相关的区政府,至于最终由谁来去做,这个由政府去确定。”佛山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张红海21日下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不是每一个公共资源名称都能找到明确的主管单位。比如说‘黄飞鸿’,通过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交由禅城区具体去做了。” 

  有无机构代表全体佛山人? 

  这么多本应属于全体佛山人所有的著名称谓,是不是应该有一个专门的组织或机构,代表全体佛山人,将这些公共资源名称去注册商标及使用,同时行使诸如“异议”这种商标保护权利呢? 

  对于是否应该专门设立一个保护公共资源名称的机构,张红海的看法是“不现实”,“这个机构由谁来管理,由谁来拨钱呢?不管是成立什么机构,只要是政府拨钱,都是不可以去做申请注册主体的。” 

  不过也有人建议,政府或者可以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组织或协会,代行保护公共资源名称一责,具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如此可规避“拨款成立”的嫌疑。 

  张红海称,在政府出面大力保护公共资源方面,佛山已经做得比较好了,监测和保护“已经做了好几年,现在有一些收获了”。 

  据佛山市工商局统计,自2012年4月佛山地区商标统计分析与预警保护软件系统启用以来,已对全市的93件中国驰名商标和37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实施全方位抢注监测,到目前为止共监测到抢注信息600多条,向企业发出抢注预警通知书377份,及时提醒知名企业提出商标异议。 

  个体私营协会已经在行动 

  佛山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有关负责人此前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还没有注册但日后有可能被抢注的公共资源名称,我们首先建议公共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注册保护,或利用个体私营协会的名义先行注册保护。” 

  “个体私营协会是在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是可以去注册保护的。”张红海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2年11月下旬,佛山各区个体私营协会对各区的部分知名公共资源提出申请的有56个,包括“祖庙”、“千年陶都”、“岭南新天地”、“北帝诞”、“千灯湖”以及西樵山、松岗桃花、狮舞岭南、狮山汽配、胥江祖庙、芦苞温泉等,其中“梁园”、“东华里”、“千灯湖”等21个公共资源已被成功注册保护下来。 

  不过,由个体私营协会这种有“局限性”的社会组织去做保护公共资源的工作,仍不禁使人有“名不正言不顺”之感,其中的关键在于,拥有了一系列知名公共资源名称的支配权后,如何使用才符合公共利益?如何不会被滥用?如何才不会“公器私用”? 

  对于注册保护后怎样分配使用权?张红海说,“我们目前还在摸底调研,然后才会形成一定的分配原则,肯定是不会给某一家纯粹的私人企业使用,而是要给一些能够产生公共利益的机构。” 

  抢注或倒逼“自我重视” 

  对于保护公共资源名称,佛山市经济管理协会顾问张喜平说,“如果佛山的公共资源名称被外地企业抢注了,从佛山的角度出发,当然是要保护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建议佛山市工商局和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和管理商标注册的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 

  “佛山的众多行业协会及商会,也应及时鼓励和提醒本地企业积极利用本地资源。”张喜平认为,“佛山的公共资源名称若是被外地企业抢注,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佛山企业利用本地资源打造企业品牌、提高品牌认知度。”  

  保护任重道远 

  据佛山市工商局初步统计,截至去年(2013年)12月31日,佛山地区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16792件,在全国的城市中排列第10名。比2012年同期增加有效注册商标12254件,增长11.72%。 

  其中,佛企在海外的商标注册数量也逐年增加。据佛山市工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2013年)12月31日,国际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的信息,佛山地区商标注册人累计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申请商标392件,全省排名第三位。 

  不过,佛山知名的人和物不少,公共资源名称频频遭抢注为商标,要实施保护任重道远。据了解,除“叶问”、“黄飞鸿”外,近几年,佛山的“南风古灶”、“千灯湖”、“詹天佑”、“康有为”等众多公共资源名称或著名人名都有过被企业注册为商标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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