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被驳 陈坤工作室起诉商评委

〖2014-3-19 13:29:0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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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北京晨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演员陈坤的工作室“東申童話”欲将该名字申请注册商标,但被商标局以该商标同此前另一家公司申请注册的“东申童话”近似为由,驳回申请。在复议未果的情况下,陈坤工作室将负责复议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起诉至法院。目前,市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東申童話”系演员陈坤工作室的名称。陈坤于2010年在北京注册了东申童话(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申童话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东申童话公司将“東申童話”作为自己经营的文化用品、影视作品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商品和服务的商标进行了使用宣传。
 
    2011年3月30日,东申童话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第9281903号“東申童話”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6类印书出版物、影集、期刊、文具等商品上。然而,商标局以申请商标与在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第8738376号“东申童话”商标近似为由,驳回了东申童话公司的注册申请。
 
    东申童话公司不服,遂向商评委申请了复审。商评委经审查,在商评字【2013】第105128号关于第9281903号复议决定中,驳回了“東申童話”商标复议申请。东申童话公司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商评委撤销这一决定。
 
    东申童话公司起诉称,另一家公司早前注册的“东申童话”商标是对东申公司商标和商号的恶意抢注,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商评委的决定作出之前,东申童话公司已向商评委对“东申童话”商标提出了异议复审申请,且已被受理。
 
    东申童话公司认为,其商标与商号具有极高知名度,为防止还有像上述商标申请人这样的恶意抢注行为,请求保护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
 
    目前,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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