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与狼共舞”商标纷争内幕
〖2005-1-7 11: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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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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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消息:
1月5日是“与狼共舞”商标是否进入二审诉讼的截止日期。据了解,龙岩卷烟厂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已经提起上诉,该案转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
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两个一审判决:撤销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商评委)作出的关于第1478896号“与狼共舞及图形”和第1502818号“与狼共舞D.WOLVES及图形”两份商标异议复审裁定,被告国家商评委及第三被告龙岩卷烟厂败诉,原告香港益安贸易公司暂时取得胜利。
龙岩卷烟厂和香港益安贸易公司对“与狼共舞”商标的争夺升级,硝烟弥漫,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与狼共舞”商标的纷争是如何点燃的?结局又会怎样?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内情逐渐浮出水面。
香港益安真面目
香港益安贸易公司和龙岩卷烟厂,一个地处繁华的香港特区,一个身在偏僻的闽西山区,从事的业务分别是贸易和香烟的生产、销售,两者本风马牛不相及,为何会结下如此深的江湖恩怨?
龙岩卷烟厂因七匹狼香烟而名声大振,而香港益安贸易公司的知名度就小的多,它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呢?记者在百度网搜索香港益安贸易公司的资料,所得甚少。《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8月9日的报道《“七匹狼”冲入中小板》,对香港益安贸易公司作了如下描述:
在七匹狼公司的历史沿革中,香港益安公司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它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恒隆公司的重要投资方,最多时曾占有恒隆90%的股份。香港益安公司的拥有者与周家就有亲戚关系,这位香港亲戚也是长期从事纺织品的贸易,在周连期早期做纺织品贸易时就和他们有生意上的来往。周家兄弟想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时,首先想到要说服这位香港亲戚帮忙……2000年,七匹狼公司开始改制,在接受券商和政府部门的“上市辅导”过程中,香港益安公司终于将股份全部出让。
据了解,香港益安公司现在的法人代表为洪国荣,而洪则是七匹狼集团周连期的创业伙伴。据介绍,洪国荣为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该集团公司中占有5%的股份。
两家恩怨由来已久
据记者调查,龙岩卷烟厂和香港益安贸易公司的恩怨由来已久。1994年底,福建七匹狼制衣有限公司与龙岩卷烟厂合作生产“七匹狼”高档烟,帮助其实施“每销售一件夹克赠送一包七匹狼高档烟”的促销方案,以利于“七匹狼”服装品牌的发展。
当时没有卷烟产品经营权的七匹狼制衣公司通过香港益安贸易公司,于1995年6月30日和1996年3月15日在第34类3401组烟草商品上陆续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两件“七匹狼和狼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1997年6月28日获准注册。
1995年7月12日,龙岩卷烟厂亦向国家商标局就第34类烟草商品申请注册“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商标,但因香港益安公司申请在先,龙岩卷烟厂的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驳回。
1995年底,龙岩卷烟厂生产的“七匹狼”卷烟产销两旺,香港益安公司提出要求收取“七匹狼”商标使用费,加上法律规定香烟所使用品牌的注册人必须与生产厂家一致方可批准其生产,在此情形下,益安贸易公司与龙岩卷烟厂开始对“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商标转让事宜展开谈判,并于1997年4月16日正式签订转让协议,由龙岩卷烟厂以970万元人民币受让益安公司第34类“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香烟商标。1998年2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成功。
可是,龙岩卷烟厂目前使用的“七匹狼及图”商标并不是从益安贸易公司受让的商标,但又没有注册,七匹狼集团以龙岩卷烟厂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龙岩卷烟厂和香港益安贸易公司(其背后是七匹狼集团)就这样结下了“梁子”,并接连引发了一系列商标方面的恩怨情仇。目前,香港益安公司和龙岩卷烟厂就“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商标的纠纷已经闹上了法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香港益安公司1999年2月和5月申请注册第34类“与狼共舞及图形”与“与狼共舞D.WOLVES及图形”商标,更直接威胁到龙岩卷烟厂的发展,两个冤家的恩怨就更深了。
商标意识差是导火线
龙岩卷烟厂和七匹狼集团对“七匹狼及图”商标的官司还未了结,现在又因“与狼共舞及图”商标再次走到法院斗法。他们何苦如此折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表示,龙岩卷烟厂的商标意识差是导火线。
龙岩卷烟厂将花费970万元巨款转让所得的商标束之高阁,而使用未经注册的“七匹狼及图”商标,香港益安贸易公司认为它侵犯其商标专用权,遂将龙岩卷烟厂起诉到法院,官司还未了结。而香港益安公司申请注册第34类“与狼共舞及图”卷烟商标,矛头直指龙岩卷烟厂,有可能是想迫使龙岩卷烟厂就范而采取的一种高明手段。
专家说法
干耗=双输
根据商标专家的说法,香港益安公司要获得“与狼共舞及图”商标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说,《商标法》第30条规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异议没有门槛限制,谁都可以提,任何理由都可以提,不管是否滥用异议权利,只要有人对某个商标提出异议,那被异议商标就先被挂起来了,有时候一挂就是好几年。益安公司早在1999年2月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与狼共舞及图”商标,期间经历了商标异议、商标复审、法院一审、二审,至今已近6个年头,可商标注册证还不见影儿。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有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涉外案件(含港澳台)没有规定审理期限,拖上几年也有可能。那香港益安公司和龙岩卷烟厂的恩怨该如何了结呢?上述商标专家认为,法律诉讼是一条漫长而辛酸的道路,最好的办法则是和解。无论是益安公司还是龙岩卷烟厂最终赢得官司,都不意味着就能获得这两件商标,因为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龙岩卷烟厂或者益安贸易公司都可以直接或间接提起争议,或者其他企业或个人也可提出争议,那就需要重新走上再异议、再复审、再诉讼的老路,那样的话,也许这两个商标永远都注册不成了。谁也注册不到,这样干耗着,对于益安公司和龙岩卷烟厂都是双输的局面。
他继续分析,如果缺乏诚意,和解的希望也不大。为什么呢?如果益安公司提出的商标转让费很高,龙岩卷烟厂无法接受,那只能又回到法律诉讼的路子。因此,他认为双方必须有很好的诚意,和解才有可能成功。
另一位知情人士则有不同的看法。他说,只有先解决了七匹狼集团和龙岩卷烟厂关于“七匹狼”商标的官司,“与狼共舞及图”商标的官司才有可能解决。因为香港益安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洪国荣也是七匹狼集团的股东,益安贸易公司实际上就是七匹狼集团的关联企业,再说,他们对于“与狼共舞及图”商标的通途并不是很明确,很有可能是对付龙岩卷烟厂的一个棋子,真正的关键则是“七匹狼”商标,这个商标的归属对两家知名企业的命运均有重大影响,谁都输不起。因此,只有解决了“七匹狼”商标这个主要矛盾,“与狼共舞及图”商标这个次要矛盾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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