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歌”上法庭商标引发“违法缔约案”
〖2005-1-9 21:0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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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龙新闻网消息:
沸沸扬扬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知名品牌“大地飞歌”商标被抢注案又爆新闻:商标抢注者阳先生把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和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推上法庭,状告两家单位“互相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南宁市新城区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阳先生的诉讼请求。
阳先生是一名个体户。2002年7月16日,阳先生到广西区商标事务所委托办理“大地飞歌”商标注册事宜。南宁市有关部门发现“大地飞歌”商标被人抢注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让阳先生无法忍受的是,代理南宁大地飞歌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的竟是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即原广西区商标事务所)。一怒之下,他把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和南宁大地飞歌公司告上法院。
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起诉之前,被告广西商誉商标事务所与南宁大地飞歌公司之间的商标异议委托代理关系已经解除。原告对一个已经解除的民事行为要求确认无效,没有事实基础,据此,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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