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祥欲拦他人“彩羊”

〖2014-8-15 16:28:26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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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作为中国羊毛使用量最大的企业之一,“恒源祥”的产品涵盖绒线、针织、服饰、家纺等行业,绒线、羊毛衫综合销量常年保持同行业第一。然而日前,因上海冲鸟岛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冲鸟岛公司)欲在钱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一件“彩羊Fazeya”商标,而遭到“恒源祥”品牌拥有者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源祥公司)的异议。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后,上海冲鸟岛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裁定。
 
  据了解,被异议商标为第6530287号“彩羊Fazeya”商标,由上海冲鸟岛公司于2008年1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8类钱包、书包等商品上。
 
  在法定期限内,恒源祥公司针对被异议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出异议,但商标局并未支持恒源祥公司主张,随后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恒源祥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恒源祥公司表示,被异议商标与其在先申请注册的两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被异议商标与恒源祥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在先商号相近,损害了恒源祥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在先商号权。
 
  据介绍,引证商标一为第5817721号“彩羊”商标,申请注册日为2006年12月,2010年1月被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睡衣裤、羊绒衫、羊绒裤等商品上。引证商标二为第3463525号“Fazeya”商标,申请注册日为2003年2月,2005年2被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针织服装、针织内衣、茄克等商品上。上述两引证商标权人均为恒源祥集团。
 
  据了解,恒源祥公司目前旗下拥有“恒源祥”和“Fazeya”(彩羊)两个著名品牌,产业涉及绒线、家纺、针织、服饰四大板块。“Fazeya”诞生于2003年初,是恒源祥公司品牌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原名“发财羊”,已于2007年正式更名为“彩羊”,产品涉及彩羊针织、彩羊服饰、彩羊家纺。
 
  在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后,上海冲鸟岛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冲鸟岛公司诉称,被异议商标与两引证商标整体视觉效果不同,未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两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分属不同类别,功能、用途等也不相同,二者未构成类似商品。故被异议商标与两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据上海冲鸟岛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经营范围为销售羊毛衫、羊绒衫、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皮革制品等产品。其“彩羊”品牌诞生于2008年,该品牌主营箱包。据该公司介绍,“Fazeya”英文拼音全称为“fa cai ze yang”,英文拼音原意为“财富择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由“彩羊”与“Fazeya”两部分并列排列组合而成,每部分都是其主要识别部分之一。这两部分分别同引证商标一“彩羊”、引证商标二“Fazeya” 相同,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钱包、书包、家具用皮装饰等商品与两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一定关联性。且考虑到被异议商标的全部组成部分分别与两引证商标相同,同时两引证商标经过恒源祥公司的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如若将被异议商标与两引证商标并存于市场,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二者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记者 毛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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