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早在今年3月就已注册“Apple Watch”商标
〖2014-9-12 16:55:13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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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网易数码 信息整理编辑:绿茶
    苹果公司在近日举办的新品发布会上推出了传闻已久的智能手表Apple Watch,这款产品集时尚配件、通信工具、健身追踪器和支付手段等多种角色于一身,一经面世就迅速成为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
    其实在数月之前,就有不少人在纷纷猜测苹果会为自己的首款可穿戴设备取一个什么样的名字,其中出现频率最多的自然就是“iWatch”,这符合苹果一贯的产品命名规则,但是最终苹果却将这款产品命名为Apple Watch,这多少有些出人意料。
    库克在发布会上也表示,如果你想叫它iWatch,没有问题,你想叫它什么它就叫什么,你把它买回去,它就属于你。
    据了解,苹果早在半年前就已经选定了Apple Watch这个名字,并且于3月11日在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递交了“Apple Watch”的注册商标,那么苹果为何会选择这个位于加勒比海南部的岛国作为Apple Watch的注册地呢?
    依照《美国专利法》,美国本土公司对注册商标的初始权始于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如果你的公司首先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那么你的公司就拥有获得该商标的优先权,”华盛顿商标律师乔什·赫尔本(Josh Gerben)介绍称,“简言之就是遵循‘先报先得’的原则。”
    同时,美国曾与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签署过关于商标注册的国际公约,允许美国的商标申请人在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进行商标申请和获得,然后再转移回美国。该公约还规定,在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递交申请的商标,在美国同时拥有6个月的窗口期,也就是说,如果苹果于9月11日在美国递交了“Apple Watch”的商标注册申请,且其已经在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递交过商标注册申请,那么该商标的申请日期将会以在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递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为准,其中半年内的以注册日期为准,半年之前的则以6个月为准。所以如果现在有其他公司也试图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Apple Watch”的商标注册申请,那么只能排在苹果后面。
    苹果之所以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的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偏远,在该地注册商标不会引起太多媒体的注意,自然被曝光的概率也比较低,这对于保护未曾公布的“Apple Watch”商标来说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苹果公司的发言人并未就上述报道发表评论。
    根据特里尼达和多巴哥法务部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处理商标申请事务的赫姆拉吉•杜基(Hemraj Dookie)的介绍,苹果公司在过去数年中曾在该过递交过超过250个商标的注册申请。此前曾有报道称苹果已经于去年在日本递交了“iWatch”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导致外界普遍认为苹果将会把该名字赋予当时尚未发布的智能手表。(半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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