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争议同名商标未果

〖2014-9-16 13:47:34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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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作为金融投资的领导者之一,富国太平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富国投资公司)以其“富国”品牌为同行所熟知,因不满美国富国公司注册“富国”商标,富国投资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上海富国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富国担保公司)、富国集团联名就此提出商标争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注册后,富国投资公司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争议商标“富国”的注册。

    据了解,成立于1992年的富国集团是一家总部设在新西兰的独立控股公司,主要业务涉及金融、房地产、工业等领域的投资与开发,其下属公司富国投资公司于1999年成立,“富国”是富国集团及其所有中国的关联企业通用的商号。

    据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富国集团在多类商品和服务上注册有“富国”商标。此次针对美国富国公司提出的商标争议,富国集团据以引证的商标为第770147号“富国RICHINA”,专用权期限至2004年10月;第1013499号“富国RICHINA”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07年5月。上述两件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36类海上事故保险业、银行业、保险统计业等服务上。

    据了解,富国集团提起争议的商标为第4968604号“富国”商标,由美国富国公司于2005年10月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36类银行、金融服务、信托等服务上,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6月。

    富国投资公司、富国担保公司、富国集团表示,“富国”是富国集团及其所有在中国的关联企业所通用的商号,在中国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的名度。早在1993年富国集团便分别在第16类、第35类至第44类商品与服务上申请注册“富国RICHINA”商标,并获准注册。就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第36类金融服务业而言,富国投资公司在2004年即全资设立大连富国信用担保有限公司,2006年迁至上海,设立富国担保公司,主营各类信用担保及财务咨询等金融业务。争议商标与富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在先知名商号权、在先注册和使用的商标相冲突。
在商标争议裁定中,商评委认为,尽管富国集团据以引证的商标在第36类金融服务上注册在先,但均已处于无效状态,因此,对争议商标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富国投资公司、富国担保公司、富国集团提交的有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在中国其“富国”商号已在金融等服务领域具有足够的知名度,以至于争议商标在银行、担保等服务上的注册与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提供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富国投资公司、富国担保公司、富国集团主张的在先知名商号权。据此,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富国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不服,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引证商标均已失权的事实,原告方面表示,因员工流动,引证商标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续展,但富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对“富国RICHINA”商标一直使用至今,其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未中断。

    经审理,法院认为,虽然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但引证商标均已失权,富国集团未提供证据证明在争议商标注册之前引证商标已经在中国具有一定影响,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富国公司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恶意。据此,法院维持了商评委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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