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商标冲突有望年内立法解决

〖2005-1-14 8:2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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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公布,2004年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用商号侵犯国际品牌“雅诗兰黛”商标权益案,位居榜首。据了解,类似问题有望在年内通过立法手段解决。

  长期以来,我国商标和商号由两部独立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国家商标局根据《商标法》批准或者驳回全国范围内的商标申请。而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辖区内的企业名称申请。

  汇业律师事务所姚菊花律师介绍说,由于现阶段在核准企业名称方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尺度不一,除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较大之外,普通商标被抢注为企业名称的现象十分普遍,抢注者一般会通过突出使用字号的方式搭上商标的便车。因为企业名称核准的属地原则,一些在本地比较知名的商标在外地往往不为公众所知,因此外地的工商部门完全可能核准和这些商标类似的企业名称。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名称处处长张明之前向媒体表示,旨在杜绝用企业名称“傍名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定工作已于去年12月展开,如果顺利,一个更明确的《条例》将于今年年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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