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可注册商标 企业展开听觉营销有商机

〖2014-10-16 8:12:41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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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新修订的商标法亮点之一是“声音”也可以注册成商标。然而,深圳企业对这项商标类型的热情并不高。据记者调查,我市企业除腾讯喝了“头啖汤”外,其他企业一直“按兵不动”,对声音商标的认识明显不足。

    企业对声音商标“不感冒”

    声音商标其实早已存在,如Windows启动时的声音,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在电影播放开始时出现的狮吼声,摩托罗拉手机的开机音乐,苹果、诺基亚的手机铃声等。

    在深圳,腾讯在新法实施后不久即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声音商标申报材料。据了解,其递交的声音商标申报材料包括QQ信息提示音“滴滴滴滴滴”、QQ朋友上线提示音“咚咚咚”、微信摇一摇的声音等等。如果这些商标获得确权,今后乱用这些声音将涉嫌侵权。

    然而与腾讯相比,其他企业却对声音商标“不感冒”。业内人士分析,主要是企业对声音商标认知不够,认为声音商标实用性不高,对企业宣传作用不大;一部分企业缺乏充分的商标保护意识,没有过多考虑注册声音商标对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和预防被侵权的重要性。

    “好声音”可能引发抢注和侵权

    “商标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声音商标具有同样意义,‘好声音’同样会引发抢注和侵权。企业应未雨绸缪,在产品进入市场前,就开展商标等知识产权布局,谨防自身权益受到恶意抢注等不法行为的侵害。”深圳商标专业事务所之一精英事务所副总经理李晓兰说。

    据了解,抢注者抢注他人商标往往有以下情况:一是抢注成名的商标为己所用,这样可省去大笔品牌培育费;二是抢注后将商标使用权或所有权出售,恶意抢注者往往向企业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按销量索要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或起诉被抢注企业“侵权”以获取赔偿。

    “声音商标如被他人抢注,所造成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李晓兰说,例如某档原来只在深圳播放的热门电视节目颇具特色的片头声音,被他人恶意抢注后,电视台只能删除片头声音,否则抢注者有权禁止或要求电视台付费播放。

    尽快使用品牌保护新利器

    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累计注册量分别为1221万件、817.4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680.8万件,居世界第一。目前,在中国申请普通商标的难度很高,特别在我国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如电子、服装等行业更是一“标”难注。新《商标法》允许声音注册成商标,无疑是开辟了一个新的资源库,为企业的品牌保护增添了新的利器。

    深圳知识产权局促进处负责人周家贵告诉记者,声音商标能够给人更多的心理暗示,满足人的情绪需求。在商标领域,可视性标识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商标数量的日渐增多,可视性商标趋同以及消费者视觉疲劳等已成为阻碍品牌传播的重要因素。在此情形下,品牌的经营者另辟蹊径,以声音商标为商机,展开品牌的听觉营销,是不错的选择。

    什么样的声音才可注册成商标?周家贵说,是“通过大量使用具有显著性的”成为受众习惯性的声音,此外还有公众非常熟悉的背景音乐、企业歌曲主要旋律等,都有可能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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