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商标的“喜怒哀乐”

〖2005-1-17 9:5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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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余年前,桂林众多企业对注册商标不够重视,导致一批如“漓江饭店”、“桂湖”、“海豹”等耳熟能详、闻名全国的商标被外地人纷纷抢注,令人痛心。两年前,桂林市工商局发出了一场拯救桂林知名商标的“保护战”,“花桥”、“三金”、“象山”等一批名牌商标脱颖而出。 

    2003和2004年,桂林申请注册商标506件,超过了2002年前10年申请注册商标的总和。其中17件商标被自治区政府首次认定为“广西著名商标”,去年桂林又申报18件“广西著名商标”,1件国家驰名商标。 

    可恼:多件注册商标失效 

    过去,桂林企业注册商标的意识较为淡薄。据桂林市工商局统计,从1990年至2001年,企业注册商标数量仅以8%的低速增长。十年间,桂林大约每百户企业才拥有一件注册商标。当时甚至还出现为外贸组织生产的加工企业,轻率将自己的商标无偿转让给外贸进出口公司,以致自己想用商标时,还得向别人“打借条”。 

    另一方面,已注册的商标又因未续展而失效。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到期须续展注册方有效。十年间,桂林因到期未续展不能继续使用的注册商标竟高达250多件。 

    如酒类的“瑞露”、体育用品类的“海豹”等,这些企业还不知道自己的品牌曾享誉全国,终因未续展而被注销! 

    可惜:“漓江”商标被抢注 

    2003年,修饰一新的原“漓江饭店”欲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商标,却被告知“漓江”这个住宿服务类的商标已被阳朔一位业主先行申请注册商标。当时,该饭店有关负责人质疑,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应为桂林企业所共享,桂林已有漓江出版社、漓江旅行社等数十家企业获商标注册。原“漓江饭店”是桂林饭店业的品牌,有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知名度,难道已注册的企业能与之相比?但是,《商标法》有“申请在先”的规定,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商标局就同意申请注册商标,地方工商部门无权干涉,也无权禁止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注册申请。最后,原“漓江饭店”不得不以“大瀑布”的名义注册。 

    无独有偶,2002年11月,桂林“漓江人家”家常菜馆遭投诉。原来,早在2001年8月,就有一家旅游企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漓江人”的服务商标。“漓江人家”无奈只能忍痛摘店牌。 

    可叹:“两江四湖”也被抢注 

    “两江四湖”是桂林市政府投资数亿元大力开发的城市资源,它已成为桂林市区最主要的旅游景观。 

    然而,2003年10月,桂林漓江鹿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漓江鹿”)申请注册“两江四湖”商标,获得了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第33类、34类、42类“两江四湖”商标注册证。同年11月,该公司以800万元的拍卖标底欲拍卖这3类商标,最终以拍卖流产而收场。 

    作为“两江四湖”的建设业主单位——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水系”)对此不以为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两江四湖”经营工作的核心就是环城水系游,与之密切相关的商标种类是第39类。而“漓江鹿”注册的商标只涉及酒、香烟、餐馆3个类别,与其最有价值的核心项目——两江四湖环城水系游(第39类商标)毫无关系,对其游览不会构成任何影响。 

    随后,“环城水系”也向国家商标局分别申请了“两江四湖”和“环城水系”第39类商标。 

    “漓江鹿”公司负责人认为,“两江四湖”这一商标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其名称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愿望。 

    “环城水系”商标是不能与之相比的,现在两江四湖的每艘游船,其船身也都打“环城水系”字样,这对打响旅游品牌还是带来了诸多不便。 

    可喜:商标意识明显增强 

    在注册商标方面的一些深刻教训,给桂林各行各业敲响了警钟。2003年,桂林旅游企业争相注册商标。七星岩、芦笛、象山、花桥,这些闻名于世的名山秀水,几乎全被旅游企业申请了商标注册而“名花有主”。 

    2003年4月开业的桂林愚自乐园艺术园,一次将其所有的经营项目申请了商标注册16件,创下桂林一次性申请商标注册之“最”。桂林市旅游发展总公司也一次申请“象鼻山”、“骆驼山”等9件旅游服务商标。阳朔、资源等县旅游企业也分别申请了“大榕树”、“月亮山”、“资江”等10多个著名风景区的多类旅游服务商标。 

    两年来,桂林申请旅游服务商标注册142件,占全市商标注册总数的31.4%。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桂林的人文景观众多,一些历史文化景点管理单位也纷纷注册商标,见证历史。 

    继“桂海碑林”、“靖江王府”等申请了观光旅游服务商标后,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桂林八路军办事处纪念馆,也将该馆当年所在的“万祥螬坊”(酿酒作坊)申请注册商标。 

    令人惊奇的是个体户、自然人申请商标2003年占全年申请总数的37.7%,2004年占全年申请总数的74%,大多集中在旅游、餐饮、美容美发、服装、超市等商业领域。 

    可变:服务类商标待提升 

    桂林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谭莉透露,尽管桂林各企业现在注册商标的积极性较高,但去年桂林已注册的服务类商标仅60件,占全市注册商标总数的9%,这与桂林靠旅游服务业发展的地位极不相称。在桂林已获得的17件“广西著名商标”中,也没有一件是服务类。 

    而桂林市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达30多家,在广西乃至全国的旅游服务业中均享有较高的声誉,而真正拥有注册服务商标的仅20余家。 

    谭科长还说,桂林的“商标保护战”还会继续打下去,希望在今年桂林更多的企业注册商标,让桂林更多注册商标成为广西乃至全国响当当的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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