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具有破冰意义

〖2014-11-24 16:22:35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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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并受理案件,这是我国首个建成并揭牌的知识产权法院。今后,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将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预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每年受案量将达1.4万件至1.5万件。另据报道,继北京之后,上海、广州两地的知识产权法院也将于近期设立。

    可以说,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时代。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权一样,理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包含立法、执法、司法三大层面,司法保护无疑是决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最终因素。

    开创性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可以让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更加专业化。近年来,随着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日渐增强,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居高不下,且这类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逐渐显现,案件类型也日趋新颖复杂,使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使之“术业有专攻”,可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能更加精准地打击侵权行为。

    仅就商标保护领域来说,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能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商标权是一种内涵明确、外延广泛的难能可贵的知识产权,专业性也比较强,其涉及商品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各个领域,无一例外。商标权能为企业带来财富,因此常常让侵权人垂涎。对这类侵权行为,必须进行既狠又精准的打击。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及新设立的“技术调查官”显然更具有识假辨假的能力与优势。他们的出击必将揭穿侵权者发财的图谋,为商标权撑起更大的保护伞。

    此外,文艺创作中的抄袭、模仿、盗版等现象,多年来难以禁绝的重要原因之一,恐怕也在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存在一定欠缺,比如缺乏更专业的审判,不能为捍卫知识产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导致诉讼程序不完善、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等(国外有可能让侵权者倾家荡产)。期待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在捍卫知识产权方面提升水平与能力。

    知识产权法院的诞生,给抄袭、模仿、盗版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者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树立“权利先于创造”的理念,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才是应有的正确做法。知识产权法院这个专司捍卫知识产权的机构,将以更充沛的精力、更科学的态度、更专业的审判,打击把别人劳动成果转化为自己成果的“窃取”行径!从这个角度说,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具有破冰意义。(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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