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被遮,消费者怕有假

〖2014-12-2 17:05:2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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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齐鲁晚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违者由地方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如今,该法已经实施7个月,有市民反映,不少打着“驰名商标”旗号的商品正在除标,但包装污涂担心买到假货。

  文/片 本报记者 王帅

  商家担心违法,黑笔涂遮“中国驰名商标”

  近日,市民刘先生在章丘市车站街一家商超购物时发现,酒类区多数白酒外包装上被“贴黑”。仔细一看,刘先生发现,被用黑色胶条遮挡的是“中国驰名商标”这几个字样,虽然有营业员解释是为了遵照新商标法才这么处理,但刘先生依然觉得,“买了也有点不放心,还以为是假的呢!”

  在该超市,记者看到,酒类货架上摆满了各品牌的白酒,不少品牌酒都将包装上的“中国驰名商标”进行了遮盖,如泸州老窖、酒神杜康,均用黑色的胶条把“中国驰名商标”遮了起来,而趵突泉、百脉泉等,则使用黑色的笔涂画,有的将“中国驰名商标”五个字全部涂黑,有的则只涂黑了“驰名”两个字。

  当记者问起为何多数酒的外包装上被贴上“黑条”时,工作人员介绍说,“前阵子新商标法颁布了,不让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所以只能把这几个字遮住,这也是为了防止违反法律。”

  11月30日,记者走访章丘多家大型超市发现,目前市面上仍存有不少标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多数为酒类。经查看,被“涂黑”的酒生产日期大都在今年5月份之前,最近的是2014年2月生产。从生产日期来看,均早于新商标法的正式实施时间。

  标注“驰名商标”违法,但省内尚无处罚案例

  据工商部门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明确规定,禁止“中国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但可能是由于前期商品市场存量大,部分印有“驰名商标”的包装还处于库存处理期。

  “商品包装标注‘驰名商标’字样,是违法的,但对于在5月1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驰名商标’包装商品,是可以继续售卖的,但我们也建议,尽量对‘驰名’字样进行遮挡,以免违法。”章丘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至于如何确定一款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时间,该负责人回复,并不是按照出厂时间、生产日期,而主要以批发商的进货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该负责人同时透露,目前省内工商部门尚未有过针对“驰名商标”违法使用的处罚案例。

  据了解,在新商标法正式实施以后,因相关商标违法行为问题,各企业存在较多疑问。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或者广告宣传等的行为,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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