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百茶商卷入西湖龙井商标侵权案

〖2014-12-11 11:02:22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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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广东海印茶叶市场,一条街走下来少见西湖龙井茶。
 
  从去年3月开始,一场以维护“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打假风暴席卷全国,仅广东就有上百茶商被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以商标侵权名义索赔。但对于这场西湖龙井打假的方式和程序,广州的商家普遍存疑。
 
  8日,多家茶商代表聚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要求公证部门给出合理说法。
 
  对此,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负责人回应南方日报记者提问时称,广州市场上使用西湖龙井原产地防伪标志的极少,部分人存在侵权行为。而协会这次的做法仅是依法维权,并非执法。
 
  负责此次打假维权活动的羊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表示,他们不存在钓鱼维权的情形。“对于每家涉嫌侵权的茶商,律所都会反复几次调查,只有在确定商家卖西湖龙井且有包装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公证。”
 
  打假手法如出一辙?
 
  客人进店询问有无西湖龙井,得知没有后换买其他茶叶并要求开具“西湖龙井”发票,同时指定使用相关包装盒。广东多名茶商表示,他们被打假的遭遇“高度一致”
 
  近日,数名茶商反映,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以商标侵权名义告上法庭,并且发现该协会的打假手法如出一辙。
 
  其中,宜兴茶庄店主蔡小姐向记者讲述自己的经历:去年6月,两位客人进店询问店员有无西湖龙井茶,店员告知客人没有并询问是否需要其他茶叶。其后,客人表示要买铁观音,但主动要求开具“西湖龙井”发票,并指定要用西湖龙井包装盒包装茶叶。几个月后,蔡小姐的茶庄收到律师函,律师函上表明茶庄出售的茶叶涉嫌假冒西湖龙井,侵犯了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的商标权。蔡小姐起初以为是诈骗信息,不以为意。半年后蔡小姐收到法院的传票,告知她因侵犯西湖龙井的商标权而被告上法庭。此时,店内的监控录像记录时效已过,难以提取到半年前购买现场的录像。
 
  类似的遭遇也发生在其他茶商身上。仅广州芳村茶叶市场就有60多家商户受到牵连,部分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这些被打假的“主角”大多是茶庄、茶馆和零售商铺批发商,普遍为小商户,但被索赔的数额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因此,部分茶商因难以承受大额赔偿而选择与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代理人羊城律师事务所庭外和解,赔偿金额在2万元到10万元不等。
 
  芳村茶市一店铺店主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想与原告方“私了”,但对方提出的种种要求让他困惑不已,最终还是走上了司法程序,“当时对方不同意银行转账,也不同意开具发票。”黄先生说。据另一名曾与律师私了的茶商回忆,他与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私下和解时,律师只开了一张收据,且收据的金额与赔偿金额不同。
 
  广州一盏红茶行店主张先生在向记者讲述自己的经历时显得更加无奈。他说,每年他都会带上店员到杭州寻找当地茶农购买正宗龙井茶,但在这次事件中,由于没有得到授权,仍然成为“打假对象”之一。
 
  打假过程充满疑点?
 
  不少茶商反映,他们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牵涉进来,对于此次打假过程,不少人提出疑问:这算不算是“钓鱼”打假行为?赔偿判决标准究竟如何制定?
 
  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黄波告诉记者,龙井因其产地不同而分为越州龙井、钱塘龙井和西湖龙井。西湖龙井指的是西湖产区168平方公里以内的茶叶,西湖龙井商标于2011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所有。
 
  “对于打假,省茶叶协会是支持的,但龙井的打假过程充满疑点。”黄波介绍,实际上,龙井茶在广东市场占有率很低。西湖龙井广东茶商进货量很少,顾客一般也只会购买几两茶叶。此说法得到黄埔区茶商李小姐的印证,她介绍,一般她会把少量的龙井茶存在冰箱留给朋友,很少用作销售。但去年5月,一位客人来到店里点名要买西湖龙井。店员拿出冰箱底部的散装龙井茶,对客人说明这并不是西湖龙井,并邀请客人试饮。客人却不试饮,购买一斤龙井茶叶后,要求开具写上“西湖龙井”的发票,并用西湖龙井的铁罐包装。数个月后,李小姐同样收到了律师函和法院的传票。
 
  省茶叶行业协会理事、聚缘堂清茶会馆主人王进锋说他这次也“中招”了。他告诉记者,在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进行打假之前,他们并未看到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商标的宣传,广东大部分商家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牵涉进来。且大多数广东商家的店铺主营普洱、黑茶或红茶,很少卖绿茶,大部分店铺无西湖龙井的包装和专柜,却在此次事件中应客人要求专门跑去买指定的包装袋,他们纷纷对此感到不公并提出疑问:“这算不算是‘钓鱼’打假行为?这种‘钓鱼式维权’意义何在?”
 
  8日,广州几名受牵连的茶商向记者反映此次打假过程中的疑点。首先,各位商家发现,为客户所开的发票抬头皆为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所派的委托人“朱某某”,且公证书上表明,与朱某某一起来到茶庄的公证人员同为甘某、林某二人。而大部分茶商都反映,从未见过这三名男子同时出现在自己的商铺中,他们对于公证处人员在朱某某购买茶叶时是否在场表示怀疑。其次,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因打假所得的巨额赔款将流向何处?再次,据几名已接到法院判决的商家反映,广州各法院对此打假案的判决赔偿标准不一:海珠区的大多被判赔偿4万元,荔湾区的茶商大多赔偿额度在2.8万元,而越秀区茶商的赔偿额却达5万元——这个标准是怎么定的?
 
  由于所有的索赔案件都是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8日,茶商代表聚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要求给出合理说法。公证处涉及此事的甘某、林某两位公证人员表示,他们每个公证收取了800元的公证费,如果商家不服可以提交公证复议书。广州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打假时公证员必须在场,但法律并没有要求出具公证书时必须提供公证员在场的证据,海珠区公证处在此次打假过程中到底有没有问题,他们将会进行调查。
 
  ■专家说法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与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国家商标法是支持原产地标志保护的,但从西湖龙井打假风波的过程来看,有权力滥用之嫌,即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不正当的目的。他认为,公证处不能仅以公证书来证明公证员曾经到场,必须要有现场的照片、发票、销售的小票和货架的照片。公证行为应光明正大,不鼓励偷拍,所以最好有视频资料为证。另外,法院的判罚也应该以商标侵权非法所得额为标准,这就需要维权执行者来进行举证,而不是制定一个统一赔偿标准。
 
  粤茶协说
 
  打假方式存在行业道德缺失
 
  日前,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和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发表公开信,就西湖龙井维权事件通过挂号信形式致函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指出:“西湖龙井自拥有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贵协会授权某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规模浩大的打假行为,广东地区至今已有一百多家商户牵涉其中。此轮粤地西湖龙井打假行为虽于法律定性上或无疑问,但其行为出发点及方式在行业道德层面有所缺失。”他们认为主要存在四个问题:监管缺失、流程失当、动机不纯、“真”作假打。
 
  两协会在公开信中称,出于维护行业秩序和促进茶文化发展的目的,他们支持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的正当打假维权行为。但此番西湖龙井“打假”行动中出现的不道德、不规范行为明显引起了广大茶界同仁的不满,极有可能对“西湖龙井”这一公共品牌造成不良影响。在茶行业整体经营形式不乐观的大环境下,小小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整个行业的大震动,消费市场更容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在这种情形下,行业内的协会、商家都应该以更谨慎和稳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协会呼吁各方进行公开对话,期待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基于华南市场消费实况,以及此次打假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各方行业协会真诚磋商,商议出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西湖龙井茶产业持续发展的合理解决方案。
 
  维权者说
 
  打假是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8日,记者联系了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会长商建农,商建农回应,迄今为止,他并没有收到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和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的函。他认为,此次事件只是依法维权。
 
  商建农称,据他所知,广州市场上使用西湖龙井原产地防伪标志的极少,一些人侵权已成习惯。如果商家觉得有异议,应该向法院提供证据、提出申诉,“西湖龙井原产地商标的发放是政府根据产区各厂家的产量核定发放的,使用商标本身不用交任何费用,即使非产业协会会员也可以使用。”
 
  问及此次打假行动索赔所得金额的使用,商建农说,赔款不可能落入某个人手中,协会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有协议,协会所得部分将用于打假维权行动。他不认为这次风波会给西湖龙井带来负面影响,反而是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让他们喝到真正的龙井茶。
 
    9日上午,负责此次打假维权活动的羊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金律师告诉记者,他们不存在钓鱼维权的情形。对于每家涉嫌侵权的商户,律所都会反复调查,确定名单后再报杭州方面,看是不是会员单位,有没有授权,只有在确定商家卖西湖龙井且有包装的情况才会进行公证。(项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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