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商标重合这个域名侵权了

〖2005-1-21 9:03: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东南早报消息:


    注册的国际域名与国外知名公司的商标一模一样,在对方投诉下,国际仲裁机构裁决,林某须将这一域名转移给对方。为此,林某将外国公司告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裁决,确认这一域名为自己所有。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已注册了160个域名的林某注册该域名属于侵权行为,裁决合理有效,驳回了林某的诉求。 
  
    林某在国内从事信息服务。2002年4月,他通过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了ferre.com域名。2004年7月,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根据意大利GIANFRANCOFERRE公司(下称意大利公司)的投诉,认为林某的讼争域名与意大利公司注册的“FERRE”驰名商标完全相同,林某在缺乏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注册此域名,可以认定是恶意注册,对讼争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权益。据此裁决,将域名ferre.com转让给意大利公司。 

  林某诉称,他是讼争域名的所有人,注册讼争域名前他并不知晓“FERRE”商标,注册该域名是为了开发网站,目前该域名已投入使用,有一定知名度;意大利公司已拥有大量域名,目前并没有在中国注册“FERRE”商标,意大利公司的行为属于反向抢夺域名。而意大利公司则认为,他们注册的“FERRE”商标已通过国际注册,并已延伸到中国,“FERRE”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林某注册的ferre.com域名与他们的注册商标“FERRE”相同,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法院认为,“FERRE”商标在中国以及全世界均有一定的知名度,林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并未将此域名投入使用,且林某已注册了160个以上的域名,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林某注册使用ferre.com域名,侵犯了意大利公司的商标权,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裁决将域名ferre.com转移给对方,并无不妥。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