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补商标 “镇江香醋”谋正名
〖2005-1-23 10:0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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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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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消息:
记者从镇江市醋业协会证实,其“镇江香醋”集体商标申请书以及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已于本周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此举不仅是针对发生在香港的抢注,也为预防‘镇江香醋’在其他地区被抢注。”协会会员、年产量占镇江醋业80%以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陆坚告诉记者,“除了中国香港,在日本也有人申请注册‘镇江香醋’,被驳回后又申请注册‘镇江黑醋’。”
2004年9月,香港商标注册机构发布公告,称香港光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镇江香醋”商标。如果注册成功,就意味着镇江香醋将无法出口香港。
早在20世纪初,恒顺集团前身朱恒顺糟坊生产的镇江香醋就开始出口东南亚;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镇江香醋就通过江苏省粮油进出口公司和恒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等销往4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每年约有1000万美元的外贸市场,出口到香港的有“金梅”、“金山”、“北固山”等品牌。
据悉,镇江现有80多家醋厂,其中11家获得了原产地域产品标志使用权,但“镇江香醋”一直都不是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这意味着,要申请注册“镇江香醋”商标,必须由行业协会出面,而此前镇江一直没有醋业协会,直到香港的抢注事件发生后,才成立了包括26家醋厂、46家成员单位的醋业协会。
在醋业协会成立之前,恒顺醋业和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已向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提出异议申请。恒顺的委托方、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保国表示,光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前曾是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在香港及转口贸易的代理,“具有仿制的先天优势和明显的恶意动机”,因此“我们在公告期内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据悉,集体商标从申请到注册完成需14个月~18个月,陆坚表示,“由于WTO成员国必须遵守《世界贸易组织条例》关于保护原产地名称规定的内容,所以‘镇江香醋’在国内申请注册成功后,我们会向其他成员国提起原产地保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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