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鳄鱼”让世贸广场赔了23万
〖2005-1-25 15:5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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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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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消息:
商标外形相同,只是头部朝向不同。世贸广场销售的一些“鳄鱼”牌商品,被认定商标侵权。24日,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决该广场支付23万余元的赔偿金给法国拉科斯特公司。
据介绍,“鳄鱼”品牌属于法国拉科斯特公司。1980年,“鳄鱼”在中国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目前,拉科斯特公司先后共注册了12个类别的鳄鱼图形商标均在有效期内,享有专用权。
去年初,该公司发现武汉世贸广场销售“鳄鱼”图形商标的休闲鞋、钱夹、腰带、公文包等商品,与自己的“鳄鱼”商标外形基本相似,只是鳄鱼头朝向不同。去年9月,该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到市中院,要求该广场立即停止销售仿冒商品,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费用25万元。
市中院审理查明,世贸广场销售的“鳄鱼”产品来源于另一家公司---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与法国拉科斯特公司协议规定,其产品仅适用于中国台湾、新加坡等,不适用于中国大陆。于是,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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