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官司了结 Adidas告赢Nike

〖2005-1-26 20: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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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日前作出裁决,要求耐克(Nike)公司停止出售一款运动裤。此前,另一体育产业巨头阿迪达斯(Adidas)公司认为,该运动裤的标志跟阿迪达斯的注册商标过于相似,因此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之诉。

  法院裁决认为,Nike和另外一家德国服装企业TomTai-lor都有侵害Adidas商标权的行为,后者在其生产的夹克衫袖子上使用了两条平行纹。

  据Adidas公司发言人介绍,法院裁决Nike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这种裤子,并处以130万美元罚款。Nike公司发言人则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非常失望,并表示将提起上诉。

  Adidas公司80多年前创立于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小镇赫尔佐克劳拉赫,并于1949年申请了三道平行条纹作为商标。Adidas公司认为,三条条纹现在已经成为德国运动品牌的标志,随着越来越多运动品牌开始采用平行的条纹作为自己的品牌标志,Adidas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去年,Adi-das以类似的原因,分别对Polo公司和RalphLauren公司提起诉讼。据悉,Adidas还将于本月,将Abercrombie&Fitch公司推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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