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封向同安封肉发出警告
〖2005-1-27 20:5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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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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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消息:
一度吵得沸沸扬扬的“同安封”商标争议日前再起波澜。
此前成功注册“同安封”商标的厦门步实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实公司),1月25日,利用传真方式致函警告厦门同安澎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澎公司),要求后者立即收回在市场上销售的印有“同安封肉”商标的肉食品,否则将诉诸法律。
步实公司发出的这份传真,要求澎澎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收回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印有“同安封肉”商标标志的肉食品,“三日内无答复,我公司将向厦门市工商局提出维权请求,并诉至法院追究你公司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该传真还称,澎澎公司在明知步实公司是注册商标“同安封”的合法专有权人,仍大量生产销售印有“同安封”商标标志的肉食品,不法侵害澎澎公司商标专有权,是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
自此,“同安封肉”近距离的肉搏战宣告开始。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步实公司和澎澎公司相关负责人。
步实公司负责人称:“我们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维权”,此前公司希望澎澎公司在了解相关法规之后能主动退出,但对方一直没有采取主动行为。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澎澎食品不收回印有“同安封肉”商标标志的肉食品,将向法院提出起诉,假使法院作出不利于步实公司的裁决,将进一步上诉。
澎澎公司方面负责人则认为,同安封肉是同安大众化的地方特色菜,受到保护而不能注册,步实公司不是在维权,是在侵权。澎澎食品不会退出,“如果它要告上法庭,我们就奉陪”。
据悉,自2004年10月25日关于“同安封肉”的报道至今,已90多天了,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大众以及企业界,均热心关注,为“同安封肉”的去留和生存翘首以待。
同安区政府此前曾在常务会决定,区经贸局、工商局配合,区个协为主体,为保护地方品牌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议撤销已不当注册的“同安封”商标,并拨出4万元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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