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成著名商标

〖2005-1-28 16:5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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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7日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工商标 2004 480号”文件中获悉,“根据《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省政府令157号)的规定,经调查论证,并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认定扬子晚报商标为江苏省著名商标”。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江苏媒体的第一个著名商标。它的认定,结束了江苏媒体无著名商标的历史。 

  认定著名商标是一项繁杂系统的工程,需在注册商标基础上逐级申报认定,扬子晚报的认定同样经历了每一个环节,作为代理商的江苏宁海商标事务所抽调精干力量,领导亲自出马组成申报小组,艰苦工作,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冒着酷暑到有关社区走访;省工商局商标处更是对上报材料逐一核实。所有参与认定工作的同志几乎都一致认为,扬子晚报不仅有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晚报、世界报业发行第21位、年广告收益超过5亿元、年上交利税近亿元的辉煌业绩,扬子晚报更是一张党和人民都满意的,能代表江苏媒体形象走进千家万户,深受读者喜爱的报纸。对扬子晚报著名商标的认定,是对扬子晚报过去近20年办报成绩的充分肯定,同时还能对这样的主流媒体依据商标法给予更多保护,以促进其更健康、更持久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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